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打造公开、透明、廉洁和法治的服务型政府统计机关,根据《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52号)要求,现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区、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推动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公开内容
(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公开透明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除依法保密的信息外,其他政务信息原则上应及时公开,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做好统计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公开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统计、依法履职。
(三)认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统计执法检查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统计法律法规威慑力,提升统计数据公信力。
(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发挥统计工作信息、咨询、监督职能,运用统计语言,从统计视角解读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五)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统计数据公信力、冲击统计职业道德底线等方面的舆情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主动发声、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
结合实际,本着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和便民利民的原则,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公开。
1.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采用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hl.gov.cn/)、《贺兰统计年鉴》、贺兰县年度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月度卡片、季度手册、年度经济要情手册、贺兰统计微博等形式公开。
2.需要向部门、有关单位或特定对象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座谈交流、直接告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需要向单位内部公开的,采取印发文件、召开全体或有关人员会议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公开时限和程序
(一)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应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二)公开的程序
申请公开信息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提出。向本局申请公开信息的,应填写“贺兰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方式。申请人填写“贺兰县统计局公开信息申请表”后,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站、信函、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请(注明“申请公开信息”字样)。
3.申请处理。本局接收申请人的申请后,按照信息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行办理,将进行登记、分办、承办、答复等程序,并在受理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方式将办理结果告知申请人。
(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贺兰县统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贺兰县创业东路政务服务中心A座823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8061245;);邮政编码:750200;电子邮件地址:hlxtjj8061245@126.com。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党组书记、局长王海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常利平任副组长;成员为办公室主任、政务公开专干及各专业人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制定并主动公开我局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部署工作,特别要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二是要做好统计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公开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和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提升监管执法信息的公开质量和成效,切实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好。三是细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我局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范围、内容和格式要求。四是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等信息发布工作。
(二)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合法进行。一是规范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局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完善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推进局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建立健全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标准;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本着推进政务阳光透明的目的,切实推进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服务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等结果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人事信息、规范性文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开放参与,切实推进统计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展数据开发应用;有效加强数据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注重运用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坚决杜绝“照搬照抄原文”、“标题式”解读。三是规范公开程序。拟公开的重要内容须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开,各项公开的内容须经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
(三)加强政务公开保障措施,提升统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数据收集、加工、传播生产流程,提高统计效能。探索建立与政府和部门互通共享的数据平台。加快建设数据齐全、提取便捷、安全可靠、满足需求的统计服务数据库。充分利用统计微博等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通过互联互通、各方共享,真正做到便捷高效、利企便民。二是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监测通报各公开目录和服务事项完成情况,督促提醒各专业落实工作要求,提升统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内容事前审核,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时间。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我局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四是对我局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限时整改。
贺兰县统计局
2021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