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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统计局2019年度统计法治工作总结及2020年法治工作计划

索引号 640122-141/2019-00635 文 号 贺统发〔2019〕103号 发布日期 2019-12-05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统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关 键 词 统计法治工作总结 计划

2019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通过全县广大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顺利组织实施了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广大干部职工的统计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的提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统计法治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情况

按照国家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统计造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积极宣传《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和《办法》精神,从以下四个方面确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真正落实到位。一是提高对《意见》和《办法》的认识,明确责任,严厉杜绝和惩处统计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制,县统计局印发了《贺兰县统计局关于印发〈贺兰县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三是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着重从执法程序和证据采集等方面加以规范,提升办案水平;四是扎实统计,坚决做到应统尽统,把统计法规、统计制度等规矩挺在前面,把统计工作做得更加谨慎、全面、准确。

二、2019年统计法治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完善统计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一是健全统计法治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局统计法治工作,统计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法治工作领导机构及工作人员,并召开专题会议,把依法统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全局性中心工作,认真进行研究。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狠抓统计法治建设,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二是夯实统计法治学习教育。我局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统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并定期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三是增强普法针对性。针对被调查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不足和统计员更换频繁的实际,加大统计法律进企业工作力度,印制《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15000册,并发至所有“四上”企业。四是强化统计法治工作保障。将统计法治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任考核,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为保证工作需要,每年预算一定的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经费。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反馈信息,按要求上报季度统计法治报表及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和法治工作总结等。

(二)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今年,我局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继续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将统计法制宣传融入各项统计工作之中。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局党支部学习和周一例会学习,以法制专业人员为主体,分专题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有目的、有步骤地学习好《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侵权责任法》、《公务员法》等公共法和《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培训、工作会议等工作,组织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促使基层统计人员知法、守法。印制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送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依规统计。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大型普查、抽样调查、专业培训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我局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无纺布袋、围裙、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教活动。努力提高统计法律法规影响力。三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狠抓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实行全员执法。一方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将统计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情况纳入检查的内容,同时对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和统计人员,开展面对面的“以案释法”、“以事说法”,进行法制宣传与教育,收效明显。另一方面,对一些做出行政处罚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公开进行曝光、彰显统计法的严肃性和警示作用,促进人们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达到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最终目的。四是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学习活动。以《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采取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乡镇统计站的领导与统计员、企事业单位基层统计人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深远影响,特别是其中包含的新理念、新规定和新要求。

(三)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一是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我局成立了贺兰县统计违法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及举报受理中心,具体职责设在办公室,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渠道。为提高贺兰县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畅通了举报渠道。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基层工作规范化。在法治建设工作中重点加强部门和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强化管理,推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针对新入库纳统的统计联网直报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44份,实行动态化管理,对新增调查对象和单位法人、统计负责人及统计人员有变动的调查对象实时掌握,及时告知。三是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首先,强化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同时动员全社会深刻认识领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并将《意见》《规定》《办法》列为全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县统计部门将其列为统计专业工作培训必学内容,形成上下勠力同心,不断加大依法治统工作。其次,抓住关键推进诚信统计。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围绕贯彻落实《意见》《规定》《办法》,坚持把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抓住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统计人员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学习宣传《统计法》和贯彻实施中央《意见》《规定》《办法》,持续不断释放强烈的诚信统计信号,增强全社会坚决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感、使命感。再次,夯实数据审核责任。制定下发《贺兰县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贺统发〔2019〕61号) ,切实夯实我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基础。目前40个县直部门和131家“四上”企业已完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县统计局。最后,认真安排,狠抓落实,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5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贺统发〔2019〕47号)。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先后对辖区30家单位进行了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共查出7家单位存在统计管理不规范,统计台帐不健全,统计资料未进行归档管理等问题。我局均依法对其作出进行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并对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因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行政处罚1万元,及时将案件卷宗上报自治区统计局备案,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全局9名干部均考取了《贺兰县行政执法证》,使统计执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对被检查单位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主动指导并解决调查单位在统计数据填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被检查单位对执法检查的配合度和报送统计报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专业人员和执法人员广泛听取被检查单位统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被检查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耐心细致的帮助被检查单位梳理统计基础工作,有效确保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统计星级单位评定管理。将星级单位评定作为规范和提升统计工作质量的有力抓手,对乡镇(场)、街道、园区、“四上”企业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星级评定,严格质量标准,严格组织审核,对标要求查漏补缺,不断基层单位加强整改、提高,确保基层基础工作更加坚实可靠。涉及四上企业212家,其中工业企业72家,服务业企业6家,建筑业企业32家,房地产企业32家,商贸企业65家,住宿餐营业企业5家;涉及乡镇(场)街道、园区12家。目前,经我局评定上报市统计局四星级企业7家、五星级企业8家,6家企业通过银川市统计局验收,2019年11月27日自治区统计局对我县6家星级评定企业进行验收。二是加强统计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在各专业的积极组织下,在广大统计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截止2019年9月20日建立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349份(不含专业重复人员),其中商贸专业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76份、建筑业专业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27份、房地产专业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31份、服务业专业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6份、工业、能源专业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74份、投资专业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41份、劳资专业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95份、统计局统计信用档案20份,达到了全县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全覆盖。贺兰县统计局将建立统计人员统计信用档案是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必要保证。对于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提高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安排

(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要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强化“四个意识”,抓牢统计工作的主动权,切实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统计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数据真实性作为深入持续反“四风”、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把依法治统向纵深推进。

(二)创新统计行政执法方式。一是加强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做好普法宣传,提高统计从业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依法治统;二是推行以案释法制度,用典型违法案例教育引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约束统计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以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为契机,强化培训学习。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学习宣传,争取把统计法律法规列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听党课内容之一,并进行不定期的考核,使其重视统计,依法统计。二是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宣传和学习,对统计人员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守法自觉性。三是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统计工作、《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统计调查和执法检查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统计信用信息平台对统计失信企业的惩戒作用以及对统计调查对象的警示作用,不断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四)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要求和程序,及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组织学习,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对《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内容、程序、流程的认识,及时梳理执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能力。同时,要努力提升统计执法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为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贺兰县统计局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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