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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18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41/2019-00002 文 号 101号 发布日期 2018-12-27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统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关 键 词 执法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全县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统计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推进贺兰县统计法制建设,规范统计行为,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2017年12月国家统计执法监督局对我县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后,我局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第一时间制定下发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全年在调查对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取不少于25家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统计基础薄弱、数据异常波动等问题,今年七月启动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已开展执法检查25家,数据质量核查75家

(二)以执法为契机,夯实基础建设。为做好我县2018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积极安排部署,各专业人员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展开自查工作。重点对2017年年报和20181-6月定报报表、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以及“企业一套表”网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是大部分“四上”企业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统计原始记录、台账,建立健全了统计档案;统计硬件设施比较完善,配备了联网直报所需的电脑;统计报表归档比较规范,按专业分年度进行分类归档,归档报表都附有封面、目录等,比较清晰明了;能够按照专业分年度设置统计台账,台账登记比较规范。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搞好统计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 县统计局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了法律法规制度等规范性的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区、市统计局的具体要求,不断学习,吸取新的知识,不断更新观念,在新的形势下,坚持规范统计执法制度,发挥统计法律法规的监督作用。7月初,我局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贺统发〔201853号)并于813日召开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会为切实做好全县统计执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县统计局形成全员执法,人人能执法,个个能检查,确保了统计执法工作贯彻、部署落到实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先后对辖区25家单位进行了专项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执法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等法律文书的内容进行认真填写,分类记录和归档。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局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具体指导,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企事业单位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感受到统计部门的热情和关爱。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屈从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规范行政执法科目、完善各项手续,共查出5家单位存在统计管理不规范,统计台帐不健全,统计资料未进行归档管理等问题。我局均依法对其作出进行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1家房地产企业和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因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进行了查处,给予行政处罚3.1万元。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企事业单位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感受到统计部门的热情和关爱。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屈从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规范行政执法科目、完善各项手续,及时将案件卷宗上报自治区统计局、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提升服务水平。

始终把统计服务意识放在第一位,以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理顺统计关系、强化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了组织和领导,使本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对被检查单位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主动指导并解决调查单位在统计数据填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被检查单位对执法检查的配合度和报送统计报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执法人员广泛听取被检查单位统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被检查单位提出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耐心细致的帮助被检查单位梳理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单位统计人员之间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还存在不小的差异,有的刚进统计队伍,缺乏一定的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提高,以尽快适应岗位、进入角色。

二是基层的统计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的观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更新。部分单位统计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有些单位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不强,迟报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个私企业的业主和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更需要我们做好长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还需要我们常抓不懈。

三是少数企业兼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还不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必须对他们进行统计法制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同时,对他们做好业务辅导,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技能,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今后,我县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依法设立统计机构和综合统计人员,明确分管领导,最大限度地保持统计队伍的稳定,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进一步筑牢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信的长效机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制定措施,尽快整改。针对此次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按照统计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制定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同时,要求全县各统计调查单位认真进行总结,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实事求是,依法统计。今后,我县将继续维护和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强统计原始资料的管理和归档,规范统计台账,确保统计基础工作扎实,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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