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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17年一季度“四上”企业劳动工资简析

索引号 640122-141/2017-03314 文 号 14 发布日期 2017-04-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统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经济和社会统计
关 键 词 劳动工资

  面对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县委、县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精准施策、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稳增 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各项工作,全县经济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运行态势。随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全县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回暖,职工工资水平逐步提高。但不同行业、  不同经济类型之间劳动报酬差距依然明显。  

  一、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一季度末全县“四上”单位期末从业人员24841人,比去年同期减少816人,同比下降3.2%。 其中:在岗职工20133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197人,同比下降5.6%,劳务派遣人员3169人,比去年同期增加673人,同比增加27.0%;其他从业人员1539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92人,同比下降15.9%。 

  2017年一季度全县“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分从业类型情况对比表

          年份       人员类型          

2016年一季度(人) 

2015年一季度(人) 

增速 

合计 

24841 

25657 

-3.2% 

在岗职工 

20133 

21330 

-5.6% 

劳务派遣人员 

3169 

2496 

27.0% 

其他从业人员 

1539 

1831 

-15.9% 

  (一)建筑业对新增就业拉动作用大幅减弱。建筑业属劳动密集型产业,受项目开工不足和房地产业下滑的影响,建筑行业运行艰难。一季度全县“四上”单位房地产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为5210人,比去年同期减少422人,下降7.5%。 

(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大幅增长。我县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兴现代服务业。一季度全县“四上”企业中商务服务就业人员为1334人,占全部从业人数的5.4%,同比增加340人,同比增长34.2%。   

  (三)工业从业人员变动较大今年一季度工业企业减少“四上”单位十二家,从业人员相应减少。全县“四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为12499人,比上年减少1617人,同比下降11.5%。其中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呈现一减一增态势。

  

  

  

  2017年一季度全县“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分行业增幅对比表

年份

本期(人)

上年同期(人)

人员增加(人)

增幅

行业类别

合计

25657 

25941 

-284 

-1.10% 

制造业

12953 

13680 

-727 

-5.3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54 

423 

31 

7.30% 

建筑业

3682 

4055 

-373 

-9.20% 

批发和零售业

4153 

4237 

-84 

-2.0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 

10 

-3 

-30% 

住宿和餐饮业

603 

614 

-11 

-1.80% 

房地产业

1528 

1577 

-49 

-3.1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60 

810 

450 

55.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 

52 

15 

28.80% 

教育

134 

64 

70 

109.40% 

    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县“四上”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7875.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443.4万元,同比上涨9.6%。从业人员平均工资11428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93元,同比上涨12.8%: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劳务派遣人员)1171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24 ,同比上涨12.7%。 

  2017年一季度全县“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对比表

       

         年份

从业人员

2017年一季度

(万元)

2016年一季度

(万元)

增幅  

合计

27875.9 

25432.5 

9.6% 

在岗职工

24225.8 

22609 

7.2% 

劳务派遣人员

2794 

1745.4 

60.1% 

其他从业人员

856.1 

1078.1 

-20.6% 

  (一)分从业类型看,在岗职工人员平均工资最高,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低。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428.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174元;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为8803元;其他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491元。

  (二)分行业类型看,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幅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其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同比分别增长32.7%、14.5%、9.5%。相对而言,住宿餐饮业其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比下降2.8%。 

  

  2017年一季度“四上”单位从业人员分行业平均工资对比表

行业名称

本期(元)

收入

同期(元)

增幅%

排序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571 

1 

11700 

16.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508 

2 

12778 

5.7  

批发和零售业

13309 

3 

12317 

8.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822 

4 

11738 

9.2  

房地产业

12699 

5 

10578 

20.1  

教育

12212 

6 

7587 

61.0  

制造业

11704 

7 

10256 

14.1  

建筑业

9004 

8 

7843 

14.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580 

9 

8047 

6.6  

住宿和餐饮业

8435 

10 

8678 

-2.8  

  (三)从国民经济行业看,工资差距呈拉大态势,10个行业中,年平均工资居全县前3位的分别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571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508元;批发和零售业13309元;年平均工资居全县最后3位的分别是建筑业9004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580元;住宿和餐饮业8435元。高收入行业年平均工资是低收入行业的1.6倍,由此可见不同行业间职工平均工资相差悬殊过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以上数据对比分析中看到,全县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稳步增长,发展趋势逐步好,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同行业之间职工工资水平差距继续扩大;无技术、缺乏劳动技能的人员就业困难另一方面存在企业招工难的问题;是非公有制企业效益不佳、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企业从业人数不稳定。

  四、几点建议

  工资是职工生活的主要来源,各行业在岗职工因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劳动强度大小,经济效益不同,使职工收入存在差距,这是必然现象。但如果差距过于悬殊,势必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因此建议:

  (一)发挥政府职能,促进社会分配趋于公平。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大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运用政府转移支付等手段减少地区间的差距;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保护低收入者的利益;建立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舆论等手段,完善“调高保低”的双向调节机制。 

  (二)是继续加快经济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投产的速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矛盾和增加职工工资的根本大力发展以经营性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拓展其在吸纳就业和再就业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促进劳动力充分就业。

  (三)加强劳动就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方面要改善投资和创业环境,留住本地人才吸引外来人才,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和完善技能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为贺兰县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是继续加大统计执法工作力度,从源头上保证劳动工资报表数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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