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5.66万人,较上年增加0.62万人,常住户数13.93万户,平均家庭人口数2.56人/户。按性别分:男性17.94万人,女性17.72万人;按居住地分:城镇人口24.37万人,乡村人口11.29万人,城镇化率为68.34%;按民族分:汉族26.83万人,占总人口的75.25%,回族8.59万人,占总人口的24.09%,其他少数民族0.24万人,占总人口的0.66%。出生人口0.43万人,出生率为12.16‰,死亡人口0.17万人,死亡率为4.81‰,自然增长人口0.26万人,自然增长率为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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