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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18年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索引号 640122-141/2019-0020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9-07-04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统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统计分析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妇女发展规划

2018年,按照区市统计局和县妇儿工委的统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贺兰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对《妇女规划》2018年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法律、环境等七个领域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结果表明,《妇女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妇女事业发展状况总体趋好,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为实现《两规划》2018年中期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妇女发展事业外部环境

2018年,我县国民经济运行符合预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贺兰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8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万元,同比增长8.40%,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8万元,同比增长8.10%,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4.63亿元,医疗卫生经费0.93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医疗卫生经费不断增强。

(一)妇女与健康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改善,健康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是实现妇女规划各项目标的前提和基础,贺兰县不断加强妇女健康的宣传,不断提高妇女保健和服务水平,各项指标保持较高水平,趋势较好,为妇女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多管齐下保障孕产妇健康及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婚前、产前检查,加强孕产妇建卡制度管理。2018年,全县妇女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6.75%,产前检查率为99.2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7.5%。二是提高住院分娩率。由于住院分娩,医院对孕产妇及婴儿的生命安全及健康都能够提供更好的保障,因此,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孕产妇都基本上把住院分娩作为第一选择。2018年,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与2017年持平;其中,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为100%。三是加强对孕产妇梅毒的检测和预防传播干预。全县孕产妇梅毒检测率为100%,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采取预防母婴传播等干预措施比例(产妇用药)为100%,感染产妇所娩儿童用药为100%,与2018年持平。四是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由于采取婚前、孕期检查及住院分娩等措施,使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18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0,比2017年降低53个百分点。

2.加强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以及常见病筛查,为妇女健康保驾护航

为保障妇女身体健康,国家加大了对妇女常见病的筛查力度。2018年,贺兰县宫颈癌筛查率和乳腺癌筛查率均达到100%,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从2018的84.27%提高至85.92%,提高1.65个百分点。妇女常见病的筛查,既可以降低女性患常见病的可能性,又可以使已患病的女性,通过早发现、早治疗,尽早得到康复。因此,常见病筛查已经成为保障妇女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

3.女性锻炼意识增强,经常参加锻炼的妇女人数比例上升

由于女性自觉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的意识在不断提高,因此,参加体育锻炼的妇女人数也在持续增加。2018年,全县经常参加锻炼的女性人数比例由2017年的34.00%提高到34.50%。

(二)妇女与教育

多年来,我县积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把教育事业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不断加大投入,有效地普及了基础教育,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女性受教育的权利。2018年,我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4.63亿元,比上年增加0.16亿元,增长3.60%,这是年来投入最多的一年。

2018年我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现了基本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甚至超过男生;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为47.61%,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分别47.82%,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5.81%就业培训中心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69%;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为1.85%;这些指标反映出我县在教育方面两性已达到基本均衡状态。

()妇女与经济

2018年我县妇女的经济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为42%,已超过40%的目标;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1.05%,也已超过35%的终期目标;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逐年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为3214人,其中女性为2028人,占比为63.10%。在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方面,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2017年的85.00%提高到90.00%随着国家、自治区政府扶贫攻坚力度的加大,贺兰城镇及农村贫困人群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贫困人群生活得到改善,贫困人口有所减少。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45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7元;低保对象中女性人数4332人,2017年减1891人,农村对象中女性人数41人,2017年减少2人。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参政议政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妇女地位提高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贺兰县积极为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和决策管理水平,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比例,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各项权利得到较好的保障。

2018年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全县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提高,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26.40%,占比比2017年提高1.40个百分点;全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比例均达到100%;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32.10%、28.10%,占比均比2017年有所下降。党政机关县级后备干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分别提高到57.00%、32.90%。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县不断改进社会保障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制度,把扩大覆盖面让更多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重点,全县参加社会保险人数持续增长,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全县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加大,女性参保人数和所占比重逐年上升。

2018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85万人,女性占55.0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7.38万人,女性占55.0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1万人,女性占49.1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7.86万人,女性占51.20%;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2.98万人,女性占45%;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人数2.39万人,女性占48.10%;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人数2.16万人,女性占48.1%。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04万人,女性占53.80%;享受生活补贴的残疾人为2273人,女性占48.1%;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数为21个,其中农村17个。

(六)妇女与环境、法律

2018年,我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97.5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3.19%,均已超过85%的目标;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99.50%,改善了我县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对她们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提供了有效保障。

我县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73个,受救助(庇护)所救助为120人次;破获强奸妇女案件8,有关侵权妇女权益权利案件数49件;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为316人;法律制度对妇女的保护力度加强,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妇女的身心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从统计数据来看部分指标要重点关注

一是我县妇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下降及一些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患病率有回升迹象2018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7.50%,2010年以来最低;妇女宫颈癌死亡率为4.04/10万,比上年的2.79/10万升高,不降反增这是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二是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方面工作还需加强。2018年,我县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2.70%,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7.80%,均未达到三分之一,而且是多年维持在这个水平;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3.66%,目标是30%;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4.76%,目标是10%;街道工委领导班子和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0,目标是100%;这些数据中离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三是监测的有些数据指标与当前各行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以及统计口径、统计来源发生变化。例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经费、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率逐年呈下降趋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8.80%,比上年下降38.1个百分点,距离规划目标80%还差31.2个百分点。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三清一改”要求,各乡镇全面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此数据为动态数据,与规划80%目标相差甚远,任务比较艰巨。

(二)女性参政议政方面仍然是薄弱环节

妇女参政级别越高所占比重越低,与妇女发展规划要求存在差距。妇女参政议政状况虽然与过去相比有了进展,从政妇女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但是任职层次仍然较低。从监测数据看,党政机关处级正职干部中没有女性,党政机关处级干部中女性比例仅为6.70%,女性担任领导干部的比例相对偏低。

()受经济“新常态”的影响,妇女就业压力增大

由于妇女失业人员存在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识不强等问题,使职业技能培训难度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不高,直接影响了再就业。受经济“新常态”的影响,一些企业效益下滑,造成企业精减人员,导致我县失业人员较多,201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中女性由2017年的0.7增加到3.20%。

三、对策及建议

(一)多措并举,保障孕产妇及儿童健康。一是着力抓好早孕检查、定期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全程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二是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有针对性的健康讲座,利用广播和电视专栏、专题宣传、发放宣传等方式,提高大众、特别是育龄妇女对疾病的防治水平,降低孕产妇疾病发生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三是对已感染艾滋病、梅毒等疾病的孕产妇,尽早提供传播干预和治疗措施,降低新生儿疾病感染率。增加对妇幼保健、疾病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特别是要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二)加大培养力度,提升妇女参政能力一是加强女干部培养教育,提升女干部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参政能力和竞争能力,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打下牢固的基础。二是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能力。尤其是在选拔、晋升和录用上,要消除性别歧视,在同等条件下公平录用,同时要保持女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三是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契机,增加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村委会主任中女性的比例。

(三)扎实推进创业带动再就业工程进一步保障女性的就业权利持续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根据就业困难妇女和困难群体的不同特点“量身打造”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确保每一名就业困难妇女都能够得到高效、便捷的就业援助服务,促进就业困难妇女尽快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深入基层调查妇女群体培训意愿,让急需就业的妇女群体在家门口就能接受到自己需要的培训项目,每年开展针对妇女群体的保健按摩师、育婴师、中式面点师培训班等培训活动,增强女性就业竞争力,积极开展教育宣传工作,树立失业人员自力更生的信心,从根本上改变妇女再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就业层次低、收入不稳定、岗位轮换快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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