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实施《贺兰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的第九年,是实现终期目标的关键之年。按照区市统计局和县妇儿工委的统一要求,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贺兰县统计局对《妇女规划》2019年在健康、教育、经济等七个领域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结果表明,《妇女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妇女事业发展状况总体趋好,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充分整合妇女发展的社会资源,有效推动了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妇女发展事业基本情况
2019年,我县国民经济运行符合预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进步,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9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万元,同比增长8.40%,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9万元,同比增长7.80%,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5.64亿元,医疗卫生经费0.95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医疗卫生经费不断增强。
(一)妇女与健康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改善,健康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是实现妇女规划各项目标的前提和基础,我县不断加强妇女健康的宣传,不断提高妇女保健和服务水平,各项指标保持较高水平,趋势较好,为妇女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多管齐下保障孕产妇健康及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婚前、产前检查,加强孕产妇建卡制度管理。2019年,全县妇女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1.92%,产前检查率为98.8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7.5%。二是提高住院分娩率。由于住院分娩,医院对孕产妇及婴儿的生命安全及健康都能够提供更好的保障,因此,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的孕产妇都把住院分娩作为第一选择。2019年,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与2018年持平;其中,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为100%。三是加强对孕产妇梅毒的检测和预防传播干预。全县孕产妇梅毒检测率为100%,感染产妇所娩儿童用药为100%。四是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由于采取婚前、孕期检查及住院分娩等措施,使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19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为零。
2.加强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以及常见病筛查,为妇女健康保驾护航
为保障妇女身体健康,国家加大了对妇女常见病的筛查力度。2019年,贺兰县宫颈癌筛查率和乳腺癌筛查率均达到100%,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19年,全县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84.11%。妇女常见病的筛查,既可以降低女性患常见病的可能性,又可以使已患病的女性,通过早发现、早治疗,尽早得到康复。因此,常见病筛查已经成为保障妇女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
3.女性锻炼意识增强,经常参加锻炼的妇女人数比例上升
由于女性自觉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的意识在不断提高,因此,参加体育锻炼的妇女人数也在持续增加。2019年,全县经常参加锻炼的女性人数比例为34.5%。
(二)妇女与教育
多年来,我县持续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把教育事业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不断加大投入,有效地普及了基础教育,实现了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女性受教育的权利。2019年,我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5.64亿元,比上年增加1.10亿元,增长21.81%,这是历年来投入最多的一年。
2019年我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实现了基本均衡发展,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达58.40%;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为47.44%,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分别47.80%,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5.64%。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63.7%;女性青壮年文盲率为1.88%;这些指标反映出我县在教育方面两性已达到基本均衡状态。
(三)妇女与经济
2019年,我县妇女的经济权益得到较好保障,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为41.87%,已超过40%的目标;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2.1%,也已超过35%的终期目标;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逐年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为33854人,其中女性为2126人,占比为6.28%。在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方面,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由2018年的90.00%提高到91.00%。随着国家、自治区政府扶贫攻坚力度的加大,贺兰城镇及农村贫困人群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贫困人群生活得到改善,贫困人口有所减少。2019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36元;城乡低保对象中女性人数3228人,比2018年减1104人,农村五保户对象中女性人数42人。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019年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县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提高到28.93%,比2018年提高1.08个百分点;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比例均达到100%;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女干部的比例分别为80.00%、88.00%,占比均比2018年有所上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提高到了33.90%。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县不断改进社会保障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制度,把扩大覆盖面让更多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作为重点,全县参加社会保险人数持续增长,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全县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加大,女性参保人数和所占比重逐年上升。
2019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24万人,女性占51.2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8.23万人,女性占52.2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50万人,女性占50.29%;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01万人,女性占51.14%;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3.07万人,女性占45%;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人数2.72万人,女性占48.51%;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人数2.73万人,女性占49.45%。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0.6万人,女性占55%;享受生活补贴的残疾人为2475人,女性占48.40%;城乡养老服务机构数为74个,其中农村53个。
(六)妇女与环境、法律
2019年,我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97.5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3.19%,均已超过85%的目标;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99.50%,改善了我县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对她们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提供了有效保障。
我县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78个,受救助(庇护)所救助为118人次;有关侵权妇女权益权利案件数69件;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为188人;法律制度对妇女的保护力度加强,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妇女的身心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从监测数据看,《规划》中近80%的指标已达到或超过目标值,但涉及卫生保健等5个领域的指标出现下滑趋势或偏离目标要求,值得重点关注,如期达标可能存在一定困难。
(一)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患病率有回升迹象
一是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采取预防母婴传播等干预措施比例有回升迹象。2019年我县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采取预防母婴传播等干预措施比例为50%,不降反增这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二是婚前医学检查率为近10年最低。在婚检由强制改为自愿选择后,我县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下降。2019年我县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1.92%。三是我县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呈上升趋势,从2018年的0.11%上升到2019年的0.64%,比监测初期前几年都高,这是需要引起关注的地方。
(二)女性参政议政方面仍然是薄弱环节
女性参政议政方面仍然是薄弱环节。2019年,我县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2.70%,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8.93%,均未达到三分之一,而且是多年维持在这个水平;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5.80%,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3.10%,均未达到目标值;街道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0。妇女参政议政状况虽然与过去相比有了进步,从政妇女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但是任职层次仍然较低。从监测数据看,党政机关处级正职干部中没有女性,党政机关处级干部中女性比例仅为15.38%,女性担任领导干部的比例相对偏低。
(三)受经济“新常态”的影响,妇女就业压力增大
女性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下降明显。2019年,全县接受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女性所占的比例比上年下滑5.3个百分点;由于妇女失业人员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识不强等问题,使职业技能培训难度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不高,直接影响了再就业。受经济“新常态”的影响,一些企业效益下滑,造成企业精减人员,导致我县失业人员较多,2019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人数增加到1042人,这是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四)监测的有些数据指标与当前各行业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以及统计口径、统计数据来源发生变化
例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经费、疾病预防控制经费逐年呈下降趋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3%,距离规划目标80%还差7个百分点。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三清一改”要求,各乡镇全面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此数据为动态数据,与规划80%目标相差甚远,任务比较艰巨。
三、对策及建议
2020年是实施《妇女规划》收官之年,相关部门要对照《妇女规划》中所有指标一一落实责任,对已达到目标要求的要巩固成绩,严防下滑,对未达目标的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出台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多措并举,保障孕产妇及儿童健康。一是着力抓好早孕检查、定期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全程保健服务,有关部门要通过大众媒体以及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等形式宣传婚检的重要性,从而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关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提高群众对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二是重视妇女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社区、乡村医疗机构等不定期举办妇女健康知识讲座,印发妇女健康知识手册,或利用板报、广播和电视专栏、专题宣传、发放宣传等方式,增进妇女群众的保健知识和防治意识,特别是育龄妇女对疾病的防治水平,降低孕产妇疾病发生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三是对已感染艾滋病、梅毒等疾病的孕产妇,尽早提供传播干预和治疗措施,降低新生儿疾病感染率。四是增加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疾病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特别是要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二)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一是保障女干部接受各类教育培训的机会,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提升女干部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参政能力和竞争能力,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打下牢固的基础。二是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能力。尤其是在选拔、晋升和录用上,要消除性别歧视,在同等条件下公平录用,同时要保持女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切实提高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等。
(三)扎实推进创业带动再就业工程,进一步保障女性的就业权利。持续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根据就业困难妇女和困难群体的不同特点“量身打造”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确保每一名就业困难妇女都能够得到高效、便捷的就业援助服务,促进就业困难妇女尽快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深入基层调查妇女群体培训意愿,让急需就业的妇女群体在家门口就能接受到自己需要的培训项目,每年开展针对妇女群体的保健按摩师、育婴师、中式面点师培训班等培训活动,增强女性就业竞争力,积极开展教育宣传工作,树立失业人员自力更生的信心,从根本上改变妇女再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就业层次低、收入不稳定、岗位轮换快的状况。
(四)加强改善优化城乡妇女生活环境。将农村卫生厕所的推广和普及作为全县公共卫生的重要工作之一,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农村基层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深农民对改厕的全面认识,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厕所革命”。同时,要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农村改厕改水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