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十年来,我县儿童健康、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儿童生存、发展和受保护的权力得到有力保障。2020年是实现《贺兰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终期目标的关键年份。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以及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儿童在健康、教育、福利、法律等四大领域均发展良好,朝规划目标方向稳健迈进。
一、《儿童发展规划》各领域的实施情况
(一)经济持续回暖,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为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一是人民生活水平得到稳固提升。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43.29亿元,比上年增长3.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73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万元,比上年增长4.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72万元,比上年增长8.3%。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重日趋平衡。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34.15万人,比上年增长29.4%;出生人口为0.43万人,出生率为1.26%;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2.08,较2010年有了明显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全县0-15岁的人口为6.8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20.12%;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5.03%,与2010年比上升了27.64个百分点。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和提高。
(二)儿童与健康
1.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2010年以来,我县儿童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儿童死亡率总体呈持续下降态势。2020年,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31‰、3.7‰,明显低于12‰和15‰的《规划》目标(见图1)。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为13.19/10万,比上年下降33.7%,比2010年下降84.2%,下降幅度略高于“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的《规划》目标。
2.儿童疾病防治效果显著。近年来,我县按照上级部门建立的免疫规划监测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对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的信息系统和疫苗电子追溯的协同平台对接工作。2020年,适龄儿童各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均超过99.7%(见图2),达到《规划》接种率98%以上的目标;连续多年来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零,提前实现《规划》“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的目标。全县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3.97%,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3.86%。
3.儿童发育状况不断改善。2020年,我县进一步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倡导母乳喂养,加强儿童健康风险因素干预,确保我县儿童健康成长。全县儿童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04%,较好控制在“4%以下”的《规划》目标之内。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低体重率分别为2.31%、0.01%和0.09%,分别比上年下降22.5、80、47.1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生长迟缓率和低体重率均远优于“12%以下”“7%以下”“5%以下”的《规划》目标。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92.99%,比《规划》目标要求高出32.99个百分点。
(三)儿童与教育
随着全社会对教育关注度不断提高,投入到教育上的资金及政策逐年提高。2020年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达7.34亿元,比2019年增长30.14%。
1.学前教育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加强。2020年,我县在园幼儿数1.42万人,比2019年增加620人,增长4.58%;学前3年毛入园率为139.24%,比《规划》“75%”目标要求高出64.24个百分点。城市公办幼儿园21所,农村公办幼儿园11所,分别较上年增加19、5所,有利提高了公办幼儿园的硬件设施水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迅速增加。
2.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拓宽和巩固。2020年,我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小学学生辍学率为零;小学六年巩固率为102.08%;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8.71%,初中三年巩固率98.18%;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巩固率比《规划》“95%”目标要求分别高出7.08、3.18个百分点。
3.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提高和发展。我县大力发展严抓教育事业,通过挖潜、提质、资源优化重组等措施提高教学质量,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呈现加快发展的态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4.12%,达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1.00%的指标(见图3)。在特殊教育方面,县委、县政府对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进行重点专项扶持,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达到163人,其中女生73人。青少年中女性受教育程度大幅度提高,全社会关心儿童少年的成长氛围已经形成,以实际行动落实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四)儿童与福利
2020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区市残疾儿童和孤儿的各项福利政策,在实施救灾救济和执行城乡低保制度时,适当降低准入条件,将生活条件困难儿童列入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2020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儿童共计4.51万人;0-6岁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0-6岁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均达到65人,比上年增加2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人数也是65人,其中:新收训聋儿数6人,肢体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15人,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1人,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21人。
(五)儿童与环境、法律
1.儿童生活环境日益改善。随着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效果显著,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障。2020年,全县城市绿化覆盖率为38.9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6.00%,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均为100%,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到100%,远高于《规划》“85%”的目标15个百分点。
2.儿童社会环境持续优化。近年来,社区环境对于儿童生存发展和保护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73个,比上年增加20个,增长37.74%,城乡社区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中心(站)13个。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61人,比上年增加19人,增长45.24%(见图4)。“儿童之家”的建立既有效解决了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校外管理、保护和教育问题,使他们得到更多的关爱,也为他们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场所和良好的成长环境。
3.儿童成长环境不断提升。2020年,我县建立家长学校29个,家长学校培训人次达5.38万人次,较上年增长7.57%;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为4.37万册,比上年增加了4900册;儿童家长素质的提升,为家庭教育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基础,少儿文献的增加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营养。
4.儿童保护环境日益完善。我县相关部门加大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宣传力度,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2020年,全县得到法律援助机构援助未成年人数13人。
三、《儿童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儿童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支持下,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监测统计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儿童健康服务质量有所下降出现反弹。我县婚前医学检查率虽已达标,但人们婚检意识明显放松,造成了近年来婚检率有所下降,从2010年的100%下降到2020年91.17%。出生缺陷是婴儿死亡、儿童和成人残疾的主要原因之一,预防出生缺陷主要是进行婚检和孕前保健,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等。2020年,全县出生缺陷发生率高达90.53/万,比上年增长了9.65%,近几年,随着筛查面的扩大及筛查技术的进步,但越来越多的产妇选择在市级生产医院生产,且部分孕妇及家属不愿终止妊娠,因此指标出现反弹。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4%,孕产妇高危化和新生儿早产化是影响低出生体重发生率的重要因素。同时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高龄、妊娠合并症孕产妇逐年增加,虽然该指标达到了规划目标,但仍有反弹趋势。
(二)未成年人的社会生活环境有待净化。社会环境对少年儿童的价值取向和身心健康成长有很大影响。一是随着生存环境的不断改善,人们精神生活的需求也不断提高,社会上出现了各种各样不利于未成年人生长的新型产物:如电玩室、网吧、咖吧等严重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二是儿童食品用品安全仍不容乐观,学校环境虽然得到了有力整治,但校外周边仍存在食品卫生的安全隐患,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很大影响;三是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溺水、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意外伤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一些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2020年我县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为13.19%,其中:农村地区儿童伤害死亡率高达22.8%,远高于城市儿童伤害死亡率19.06%,因此,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仍需净化。
(三)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仍然短缺。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县城人口逐年增加,辖区内入学适龄儿童大幅增长,虽然公办幼儿园覆盖面不断扩大,但是品质较高的师资团队还是严重缺乏,而优质民办幼儿园收费贵,学位供需紧张,学前教育“入园难”的问题依旧突出。城镇和农村发展不平衡,城镇入园率较高,农村入园率偏低,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稀缺现象亟待改善。2020年,5个乡镇建有农村公办幼儿园11个,但城市公办幼儿园个数猛增至21个,城市与农村教育差距逐渐拉大。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管理。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的背景下,应更加关注儿童的健康服务需求。加大妇幼保健事业的投入,强化妇幼三级保健网以及保健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将儿童保健管理工作纳入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着力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出生缺陷防治的服务制度,加大出生缺陷筛查、早期干预和综合防治力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基层妇幼服务机构应将流动儿童的健康管理纳入本地管理,建立健全16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提供基础。
(二)科学规划教育布局,加快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大班额”、“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大力提升公办园教育质量,努力实现“5080”目标任务,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制定《贺兰县中小学三年发展建设规划2020-2021)》,积极引进现代高级教育师资力量,确保“引进来”和“留下来”的政策扶持力度,整体提升贺兰优质教育水平。
(三)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全社会要营造有益于儿童健康的良好氛围,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的文化产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 、“社区儿童之家”的作用,在儿童的成长中,注重儿童的家庭教育,注重家庭德育的培养;要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事件;要加大儿童食品用品的检查力度,从源头监管开始,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取最严厉的法律及经济制裁;要防止儿童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的安全意识,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
(四)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做好指标监测工作。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对照《规划》,明确各部门责任指标,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对当前尚未达标的指标要重点关注,精准施策,多端发力,确保各指标如期、如数达标。对于部分出现反弹的指标要提高警惕,找准原因,对症下药,防止已达标的指标重返标准以下。同时要做好长效监测工作,建立预警机制,避免指标出现大幅度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