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繁如花,盛放新时代。2020年是实现《贺兰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终期目标的收官之年。十年来,在县委和政府的重视及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等各个方面取得了良好发展。
一、实施《妇女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县有力应对疫情冲击,力保疫情防控“零发生”县,确保经济运行企稳回升、砥砺奋进,主要国民经济指标好于预期,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改善,民生保障更加有力,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步伐。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73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万元,较2011-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137.9%、108.4%、84.1%、68.3%、54.4%、43.4%、33.0%、22.9%、13.3%、4.6%,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72元,较2011-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161.9%、127.2%、98.4%、77.9%、61.7%、48.3%、37.3%、26.2%、16.7%、8.3%,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见图1)。财政性教育经费7.34亿元,医疗卫生经费1.23亿元(见图2),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医疗卫生经费逐年增长,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大力保障。
(一)妇女与经济
1.实施积极扶持政策,推动妇女充分就业。2020年我县深入推进全民创业活动,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就业见习等方式,积极扶持下岗女性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再就业。落实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的有关扶持政策,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多重举措力保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2.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持续增加。近年来我县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2.32%,比2010年提高1.32个百分点,已提前实现《妇女规划》35%的目标。
3.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不断提高。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重新修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进一步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执行《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明显提高,2020年达98%,比2010年提高13个百分点。
4.农村贫困妇女人数大幅度减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逐年提高,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020年的436元;城乡低保对象中女性人数3621人,比2010年减少1619人,农村五保户对象中女性人数44人。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020年妇女参政议政人数比例不断提高。县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达到29.38%,比2010年提高8.19个百分点;全县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比例均达到100%;公务员女性比例达到40.28%,比2010年提高14.98个百分点。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2.0%,较2010年提高9.0个百分点,其中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6.15%。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连续四年达到91%以上,2020年该比例达到91.84%。
(三)妇女与健康
保障妇女健康,筑牢全民健康基石,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而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是实现妇女规划各项目标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县始终在妇女健康的宣传、提高妇女保健和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不断根据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部署和推进妇女工作,2020年各项指标均保持在考核目标范围内,总体发展趋势良好。
1.关口前移多层次保障孕产妇健康及生命安全
一是加大婚前、产前检查力度。2020年,全县妇女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1.17%,其中:农村妇女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9.58%(见图3)。产前检查率为96.16%,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率为88.34%。二是积极倡导住院分娩意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连续四年达到100%。2020年,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与2019年持平;其中,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为100%。三是加强对孕产妇梅毒的检测和预防传播干预。全县孕产妇梅毒检测率为97.15%,对感染梅毒的孕产妇采取预防母婴传播等干预措施比例为100%。四是孕产妇死亡率连续三年为0。随着近些年人们对婚前、孕期检查意识不断增强,使孕产妇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18-2020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均为零。
2.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力度为妇女健康保驾护航
近年来妇女健康水平稳步提升,一些影响妇女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延长至80.7岁。2020年,贺兰县宫颈癌筛查率和乳腺癌筛查率均达到10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83.77%。妇女常见病的筛查,既可以降低女性患常见病的可能性,又可以使已患病的女性,通过早发现、早治疗,尽早得到康复,目前常见病筛查已经成为保障妇女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
3.女性自我保护及锻炼意识增强为妇女健康事业添砖加瓦。
由于各种避孕节育措施的普及与推广,妇女实现有计划地生育成为可能,男女平等理念的深入,使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得到基本保障。到2020年,全县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连续4年保持在94.00%以上,有效保障了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伴随现代都市娱乐文化兴起,女性自觉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的意识日益增强,2020年,全县经常参加锻炼的女性人数比例为34.80%。
(四)妇女与教育
多年来我县实施的“科教兴县”战略,不仅取得了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而且有效保障了女性受教育的权利。2020年,我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达7.34亿元,比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30.14%,这是历年来投入最多的一年。
1.女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继续提高。2020年,我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0年的98.35%提高到139.24%,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为47.94%。
2.适龄女童基本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20年,我县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7.81%。
3.高中阶段在校女生比例维持在50%以上。2020年,我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4.12%,较2010年提高2.42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4.54%,低于2010年2.31个百分点。
4.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重提高。2020年,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98.55%,较2010年提高61.55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 女性生育保障水平提高。2020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人数4.03万人,女性占50.1%,占比较2019年提高0.65个百分点。
2.女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20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03万人,女性占50.10%,占比较2010年提高16.25个百分点;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50万人,女性占51.13%,占比较2010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3.女性享有基本养老社会保障力度不断提升。2020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6.44万人,女性占52.1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1.9万人,女性占50.42%,更多女性有了基本养老保障。
4.女性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2020年,全县参加城镇失业保险人数3.3万人,女性占48.48%;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人数3.24万人,女性占51.54%,妇女在就业中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六)妇女与环境
2020年,我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6.0%,均已超过85%的目标;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为100%,改善了我县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对提高农村生活用水质量提供了有效保障。
(七)妇女与法律
妇女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我县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为262人,受援助人数较2019年提高39.4个百分点,法律制度对妇女的保护力度加强,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妇女的身心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从监测数据看,《妇女规划》中九成的指标已达到或超过目标值,但涉及卫生保健等2个领域的指标出现下滑趋势或偏离目标要求,值得重点关注,如期达标可能存在一定困难。
(一)危害妇女健康的常见疾病检测覆盖面仍有差距。
一是对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和孕产妇梅毒检测率比例有回升迹象。2020年我县对孕产妇梅毒检测率比例为97.15%,没有达到全覆盖这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二是婚前医学检查率及产前检查率为近10年最低。在婚检由强制改为自愿选择后,我县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下降。2020年我县婚前医学检查2438人,结婚登记2674人,婚前医学检查率91.17%。产前检查受疫情工作压力加大有所懈怠,导致2020年产前检查率下降至96.16%。三是我县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呈大幅上升趋势,从2010年的0.12%上升到2020年的1.22%,提高了1.1个百分点,这是亟需引起关注的。
(二)女性在参政议政方面参与度依旧不高。
近年来,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状况有所改善,但参与水平仍然有限,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偏少,且越到高层比例越低。与上年相比,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有不同程度的回落。从统计监测数据看,党政机关处级正职干部中没有女性,党政机关处级干部中女性比例仅为16.67%,女性担任领导干部的比例相对偏低。女性参政议政方面仍然是薄弱环节。2020年,我县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6.16%,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9.38%,均未达到三分之一,而且是多年维持在这个水平;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2.0%,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6.15%,均未达到目标值;街道工委和办事处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33.3%,该指标尽管虽有所提高,但是任职级别仍然较低。
(三)基层妇女保健工作压力倍增。
随着近年来我县流动人口逐年增多,广大群众对于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需求日益增长,而县级妇幼工作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且流失速度过快,导致基层保健人才网络不健全、不稳定,加之外来人口对妇幼保健意识低,依从性差,存在部分暂住居民有不理解、不配合妇幼保健工作服务的现象,对完成两规划指标带来诸多困难。
三、对策及建议
2020年是实施《妇女规划》收官之年,2021年则是新一轮“两规划”起始之年,为确保2021-2030年两规划各项指标按要求完成,全县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对已达到目标要求的继续巩固成绩,严防下滑,对未达目标的指标要加大工作力度,出台有效措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扩充基础妇幼队伍建设,稳固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随着国家对妇幼健康事业重视程度日益增长,惠民利民的民生实事已深入基层社区、街道、村委会,因此建设一支高质量妇幼人才队伍的需求尤为迫切。一是将卫生保健及社保部门的基层减负作为推动妇女事业向前迈进的重要抓手,努力补齐县级妇幼工作人员的数量短板,加大卫健部门与社区、街道、村委会的工作衔接,以宣代奖,打造妇女事业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改善我县妇女的医疗保障环境。二是着力抓好早孕检查、定期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全程保健服务,有关部门要通过大众媒体以及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等形式宣传婚检的重要性,从而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关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提高群众对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三是重视妇女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社区、乡村医疗机构等不定期举办妇女健康知识讲座,印发妇女健康知识手册,或利用板报、广播和电视专栏、专题宣传、发放宣传等方式,增进妇女群众的保健知识和防治意识,特别是育龄妇女对疾病的防治水平,降低孕产妇疾病发生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四是对已感染艾滋病、梅毒等疾病的孕产妇,尽早提供传播干预和治疗措施,降低新生儿疾病感染率。五是增加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疾病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特别是要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适当给予政策倾斜。
(二)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一是保障女干部接受各类教育培训的机会,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提升女干部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参政能力和竞争能力,为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打下牢固的基础。二是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能力。尤其是在选拔、晋升和录用上,要消除性别歧视,在同等条件下公平录用,同时要保持女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切实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等。
(三)进一步扩大女性就业渠道及权利保障范围。根据就业困难妇女和困难群体的不同特点“量身打造”就业援助计划,定期组织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技能培训,加大社会保障辐射半径,促进妇女积极参与到经济建设的队伍中来,敦促用人单位完善社会保险缴纳制度,确保每一名就业困难妇女都能够正常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从根本上改变妇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就业层次低、收入不稳定、岗位轮换快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