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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2022年科技统计公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353F/2023-0030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0-18
发布机构 贺兰县统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统计分析
关 键 词 统计公报

2022年,在县委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和创新载体的建设,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增强。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情况

2022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750人,比上年下降18.9%。其中,项目研究开发人员679人,比上年下降20.6%。全县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当量480人年,比上年下降14.0%。

二、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情况

2022年,全县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43亿元,比上年减少0.29亿元,同比下降16.9%;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1]之比)为0.84%,比上年降低0.25个百分点。

分活动类型看,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研究经费支出267.9万元,同比增长100%;试验发展经费支出1.33亿元,同比下降18.8%。应用研究经费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研发经费支出的2.0%和98.0%。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37亿元,比上年下降17.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费1.33亿元,同比下降13.7%;规模以上非工业企业经费182万元,同比下降79.1%;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经费128.8万元,同比下降55.3%。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经费642万元,同比增长8.9%。企业、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所占比重分别为95.5%和4.5%。

分产业部门看,制造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33亿元,比上年下降13.7%,其中,投入强度(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13%,比上年下降0.21个百分点。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超过千万的行业大类有4个,分别是农副食品加工业(同比下降8.5%)、食品制造业(同比增长30.6%)、医药制造业(同比下降56.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同比增长0.6%),经费支出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比重为71.0%(详见附表1)。

三、科技成果

2022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拥有注册商标804件,同比增长15.5%。发表科技论文35篇,同比下降23.9%。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10项,与上年持平。有效发明专利数216件,同比增长62.4%,其中,已被实施172件,同比增长29.3%。

2022年,新产品开发项目数169项,同比增长4.3%,新产品开发经费支出2.31亿元,同比下降4.5%,新产品销售收入16.59亿元,同比增长21.3%。

注:

[1]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 指报告期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国际上通常采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规模和强度指标反映一国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基础研究 指一种不预设任何特定应用或使用目的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其主要目的是为获得(已发生)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规律和新知识。

应用研究 指为获取新知识,达到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而开展的初始性研究。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的可能用途,或确定实现特定和预定目标的新方法。

试验发展 指利用从科学研究、实际经验中获取的知识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知识,开发新的产品、工艺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而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2.统计范围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为全社会有R&D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以及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的企事业单位等。

3.调查方法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调查方法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一级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政府属独立法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技信息与文献机构等单位)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高等学校及附属医院采用全面调查取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取得;科研育种相关企业和未在科技、教育部门统计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采用重点调查取得;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使用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资料推算等方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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