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9日至4月2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6日就巡察中发现的3个方面的11个问题进行了反馈。局党组对照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41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0项。共批评教育党员干部6人,作出书面检查4人,退回资金900元。经过2个月的整改,3个方面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1.针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学习研讨,并组织知识测试4次、开展主题党日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次、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2次、召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分析会6次,制定《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修订完善《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宣传阵地图标不规范内容进行更换。
3.针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规范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梳理出廉政风险点7个,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压实到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身上。规范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以及“三会一课”等会议记录内容,组织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八个一”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4.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国有资产采购标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退回违规发放窗口人员绩效考核资金900元。
5.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询价程序,从申报、审批、组织等环节严格采购,加强采购询价环节监管。规范项目管理及财务制度执行,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力度,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严格按规章制度支出费用。
6.针对“内控机制不健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录入、入账、计提折旧。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规定进行三方询价,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加强设备采购验收管理,保证验收质量。
7.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程序,办公用品实行“申请—审批—采购—入库—领取”五个程序,做到入库有量,出库有数。
8.针对“派驻纪检组发挥职能作用不明显”的问题。邀请派驻纪检组有关人员经常性参与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对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局党组会议2次、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3次,并参加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9.针对“政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修改完善学习管理制度,根据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统筹安排理论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纳入干部理论学习。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10次。
10.针对“党组织抓党建被动应付,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规范党员星级化管理,对2021年上半年开展的民主评议党员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严格执行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网上抄袭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4人,批评教育6人。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重新修订局党组、局务会、党员大会等会议议事制度,全面梳理明确党组会、局务会、党员大会议事范围、规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开展1次特色主题党日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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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