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我县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的通知》(宁退役军人规发〔2023〕2号)及《2023年银川市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实施方案》(银退役军人发〔2023〕37号)文件精神,我县2023年有7名退役士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现将安置计划及岗位予以公示:
序号 | 接收单位 | 安置人数 | 单位性质 |
1 | 县综合执法大队 | 1 | 事业编 |
2 |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1 | 事业编 |
3 | 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1 | 事业编 |
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 1 | 中央驻宁企业 |
5 |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有限公司网络科技分公司 | 1 | 中央驻宁企业 |
6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3 | 中央驻宁企业 |
7 | 贺兰农村商业银行 | 1 | 区属国有企业 |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7月26日至7月28日)
监督电话:0951-8598902 8598103
电子邮箱:hltyjrswj@163.com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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