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县接收安排工作退役士兵7名,按照自治区、银川市安置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贺兰县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实施方案》,按照安置工作程序,落实“阳光安置”政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完成了2023年政府安排退役士兵的移交接收、档案审核、量化评分核定及公示、安置岗位公示、公开选岗大会等各环节工作,现将7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岗情况公示如下(其中1名退役士兵主动放弃贺兰县第一轮选岗,选择银川市统筹选岗):
序号 | 姓 名 | 选择安置岗位 | 单位性质 |
1 | 李瑞华 | 贺兰县综合执法大队 | 事业编 |
2 | 马志林 | 贺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事业编 |
3 | 王亚青 | 贺兰县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事业编 |
4 | 陈明逊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央 企 |
5 | 冯 智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央 企 |
6 | 李 伟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央 企 |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
监督电话:0951-8598902 8598103
电子邮箱:hltyjrswj@163.com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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