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关于《贺兰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发布时间:2025-10-1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教育培训质量,促进退役士兵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财政厅关于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发〔2025〕21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贺兰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共征集意见建议0条。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贺兰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关注与支持。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