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第一款规定,经贺兰县第十四届县委2019年第31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就王明广、刘晓、王刚、王宝龙4名转业士官工作安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王明广安置到县委督查室;
刘晓安置到县政府督查室;
王刚安置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王宝龙安置到县自然资源局。
请以上4名同志接到通知后,于7日内到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计算。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