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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优抚对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贺退役军人发〔2022〕40号 发布日期 2022-08-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场)、街道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爱,保障优抚对象的身心健康。根据贺兰县庆祝建军95周年系列活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健康体检。现将2022年度优抚对象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参加体检的对象是具有贺兰县户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体检时间

2022年8月22日—2022年11月20日(详见体检日程安排表)

三、体检医院

贺兰县人民医院、贺兰县中医院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优抚对象做好体检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对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务必要求其家人陪同护送。

(二)体检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告知体检前一晚不宜饮酒,体检当天早上要空腹等注意事项(检查后医院备有早餐)。需额外增加体检项目的,增加部分费用个人自理。

(三)此次健康体检涉及人员较多,且大多数优抚对象年迈体弱,各乡镇(场)、街道要认真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顺利完成体检。

(四)优抚对象健康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由各乡镇(场)、街道统一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取发放到优抚对象本人。

(五)今年优抚对象体检与往年有所区别,2022年11月20日截止,没有体检不再安排,请各乡镇(场)、街道办务必通知到本人及家属,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夏冬霞  0951--8598902   15825386550

贺兰县人民医院

李彩云  0951--8627262   17795193303

贺兰县中医院

董  静  0951--8625114   15595595985

附件:2022年度贺兰县优抚对象体检日程安排表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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