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机构职责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索引号 11640122MB19565144/2022-00079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4-01
发布机构 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机构职责
关 键 词 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规范简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加挂牌子:贺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性质: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保学东

办公电话:0951-8598103

机构设置:内设岗位3个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8:00

办公地址:贺兰县文昌路7号财税大楼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抚安置、伤残抚恤、拥军优属、权益维护等,以及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岗位

(一)综合管理岗位

联系电话:0951-8598103

(二)就业安置和权益维护岗位

联系电话:0951-8598902

(三)拥军优抚岗位

联系电话:0951-85989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