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相关要求,在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专家多方考察论证,经专题会议审核通过,现将《贺兰县第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和第十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1-8060169
附件:1.第十一批贺兰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2.第十批贺兰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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