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两会”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现就扎实开展2021年“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紧跟时代步伐,讴歌时代精神,为弘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进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导向正确原则。在“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政治导向关、节目质量关,倡导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确保送演的文艺节目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坚持公益演出原则。“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是自治区保障基层群众文化权益,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公益性活动。要按照“政府补贴、院团演出、群众看戏”要求,演出团队在政府补贴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坚持戏权下放原则。“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根据自然条件、人口分布、文化特点等,合理安排演出场地和场次;实行“群众点单、政府送戏”菜单式服务,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群众的意见建议,提供符合当地群众需求的文艺节目,建立节目菜单,让群众“点单”,让群众真正受益。
4.坚持全面覆盖原则。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要覆盖所辖乡镇、社区、学校、企业以及景区等,不得集中在少数区域。
三、活动内容及演出单位
1.“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文艺演出
演出场次:200场
节目质量:表现形式新颖,具有一定创新性,全年演出各文艺团体新创节目60%以上(新创节目需提供完整节目单、原创剧本或内容简介等资料,节目内容涉及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宣传党最新政策的原创节目额外加分);全年演出群众满意度需达到85%及以上(根据每场演出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具体填报情况评估打分)。通过“送戏下乡”,增加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解决贫困乡镇群众看戏难的问题,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动乡村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演出要求:由县内挂牌成立的两星级以上的团队承担开展“移风易俗”、“健康教育”、“民族团结”、“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扫黑除恶”、“八五普法”、“创建文明城市共享文明成果”“扬正气树新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文艺巡演。
经费保障:贺兰县青年艺术团按照3000元/场兑现以奖代补资金,其他团队按照三星级2200元/场、二星级1600元/场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2.“文化惠民˙乡村文艺巡演”
演出场次:300场
演出要求:“乡村文艺巡演”活动,全年演出各文艺团体新创节目40%以上(新创节目需提供完整节目单、原创剧本或内容简介等资料,节目内容涉及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宣传党最新政策的原创节目额外加分);全年演出群众满意度需达到75%及以上(根据每场演出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具体填报情况评估打分)具有演出资格的各乡镇及街道、社区综艺类、秦腔、旗袍等文艺演出团体承担(必须是县民政部门批准的演出团体)。
经费保障:所有演出团队按照1000元/场兑现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大力推进。“送戏下乡”活动是县委、县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纽带,是深化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取得实效,基层满意。
(二)科学组织,常态防控。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贺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演职人员和观众的安全。
(三)把握需求,提升质量。找准群众需求与文化供给的契合点,深入了解百姓新需求和基层新情况,安排演出时充分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特点、居住密集程度,合理调配演出时间、地点,创演一些疫情防控期间感人事迹改编而成的小戏小品,力求使每场演出当地群众都能看得上、较满意,文广局将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演出团队的节目质量、演出场次进行监督测评,将根据第三方公司检测报告奖优罚劣。
(四)送种结合,帮扶带动。注重“送戏下乡”与“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时间活动的有机结合,切实弘扬宁夏“文化大篷车”精神,通过“结对子、种文化”方式培育文艺骨干、创排文艺节目;积极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帮助民间文艺团队提升艺术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