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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文广局关于做好2022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16401220101036015/2022-00024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3-15
发布机构 贺兰县文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旅游产业发展和文物保护
关 键 词 旅游工作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岗位,各文旅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2022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精神,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2〕5号)及《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做好2022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银文旅广发〔2022〕16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文明旅游工作力度,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县文明旅游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围绕“与文明相伴,与健康同行”主题,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文明旅游工作,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主题实践和示范引领,大力倡导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绿色出游、餐桌文明,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为促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和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示范点、公共文化场所、文博单位等游客接待单位要加强文明引导,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活动,引导游客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按需取餐,文明就餐,拒食野味,落实“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验码、测体温、一米线、戴口罩等)、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工作。

(二)积极开展面向团队游客和散客的文明提示文明引导。旅行社要落实行前说明会制度和导游领队“一岗双责”,巩固压实针对团队游客的文明宣传引导责任;旅游景区要加强智慧监管,消除监管盲区,通过网络平台、讲解服务、志愿服务、信息服务体系、标识标牌等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加强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山林、草原等自然生态资源的文明提示警示,大力倡导文明旅游、绿色旅游、负责任旅游,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文明引导;星级饭店要把文明理念融入精细化管理和亲情化服务之中,强化宾客的文明意识、绿色理念。联合在线旅游平台、短视频平台,发布文明旅游指南、文明旅游公益广告,用游客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文明旅游知识,扩大文明旅游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推动游客文明与行业文明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游客法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广大游客在旅游消费时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切勿轻信免费旅游、购物送旅游等宣传广告,切勿参加微信群、户外俱乐部等非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活动,避免掉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提醒游客一旦发现旅游团擅自改变行程、强迫消费等行为,注意保留证据,依法理性维权。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公共文化场所、文博单位等旅游接待单位要着眼便民利民,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提升游客满意度,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提升服务质量。

(四)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各类旅游不文明事件。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督和成果转化力度,常态化开展第三方“体检式”暗访工作,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旅游投诉警示机制,对被警示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采取约谈、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银川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等,及时发现处置旅游企业管理和文明提示不到位、安全隐患、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等问题,严格依照标准和规范进行处理,对于旅游不文明行为,召开文明旅游联席会议进行通报,依法依规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认定为失信主体并进行惩戒。

(五)扎实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组织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单位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好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和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推荐工作。指导旅游企业深化对文明旅游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导游领队、讲解员、服务员等从业人员文明宣传、文明引导主力军作用;将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融入业务流程、开展业务培训、纳入业务考核,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文明旅游宣传和弘扬时代新风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和文明旅游工作水平。

(六)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与文明相伴,与美丽同行”等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明餐桌”“理性参团”“绿色出游”等系列活动,培养广大游客文明意识和行为习惯,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时间节点进行文明旅游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文明旅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局长高学东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邓晴任副组长,市场办、旅游办以及文化市场执法队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2年文明旅游工作。将文明旅游工作与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和市场整治工作相结合,推动文明旅游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教育、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景区、星级饭店、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等文旅企业,要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于每月23日前报送一场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图片(主题、横幅、志愿者、游客等要素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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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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