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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母子健康手册》规范管理 保障母婴安全

发布时间:2020-11-12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按照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做好落实2020年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各项任务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发2017333号)文件要求,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母婴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做好母婴安全相关工作。

一是采取多种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县卫健局于2020年11月11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母子健康手册规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母子健康手册》管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母子健康手册》发放第一责任主体,负责为孕产妇规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产前第一次检查,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没有按规定发放母子健康手册或没有建立《母子健康手册》权限的机构擅自发放手册的情况,县卫健局将对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逐级上报并备案,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记录。

二是加强产前保健,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初次进行产前保健的孕产妇,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建立孕产妇“五色”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实施专案管理,防范不良妊娠的发生。落实孕产妇个案月报告制度,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提高母婴安全质量最大限度降低死亡的发生。

三是强化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宣传。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制作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采取微信、电子屏等新媒体形式广泛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宣传,利用预防接种日、母乳喂养日等节假日进行妇幼民生实事项目政策、母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从而提升孕产妇健康水平,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

下一步,我县将紧紧围绕降低“两死亡率”及妇儿工委“两规划”指标开展工作,落实母婴安全各项措施,抓好“两中心”建设,提高我县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能力有效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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