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自治区对我县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开展区级审核

发布时间:2023-11-2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着力改善老年人就医环境,积极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2023年11月21日下午,自治区卫健委专家组对我县申报的10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开展了区级审核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20〕31

号)要求,自治区卫健委专家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实地查看适老设施等方式,从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管理、老年友善服务、老年友善环境等4个方面内容,随机抽选我县1家县级综合医院及2家乡镇卫生院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估。专家指出我县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实施有力,及时落实资金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体现了友善、适老氛围,方便了老年人就医,同时也对建设医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下一步,建设医院将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以打造更好的就医环境为抓手,进一步向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方向迈进,将持续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建设工作督导,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提升老年综合病诊疗技能,努力为老年人建立友善、安全、便捷、适宜的医疗服务体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