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相关事项的通知》(贺卫计发〔2018〕205号)文件要求,结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314号)相关规定,对考试通过的人员(见附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8年8月6日(星期一)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二、复审地点
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415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
2.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
联系人:单福莲 联系电话:0951-8081513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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