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服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宁人社函〔2019〕294号)中的医疗保健服务内容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定点医院
贺兰县人民医院、贺兰县中医医院。
二、服务对象
持有“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证”的高层次人才。
三、服务内容
(一)健康管理咨询。按照工作场所就近原则,由县卫健局协调定点医院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由定点医院负责健康档案管理,提供日常医疗保健咨询。A类人才纳入自治区保健对象范围。B、C类人才,每人由定点医院安排1名主治医师负责。D、E类人才,分别由定点医院按每10人、30人安排1名医护人员负责。
(二)就诊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持“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证”,可直接与定点医院联系,享受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C类及以上人才实行门诊诊疗预约制,建立急诊诊疗绿色通道。定点医院设置专门诊室,安排资深专家接诊、专人全程陪同就诊。定点医院根据需要协调专家集中会诊,及时检查治疗。D、E类人才,由定点医院专人协调就医流程,积极做好预约、协调、治疗和跟踪服务。
(三)健康体检服务。高层次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A类人才参照自治区保健对象进行体检。B类人才体检按每人6000元、C类和D类人才按每人2000元、E类人才按每人1200元标准核算。D类及以上人才由自治区体检康复保健中心组织健康体检,费用由自治区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E类由用人单位组织在定点医院组织健康管理,费用由用人单位列支。
(四)动态化管理。完善健康体检、健康评估、疾病预警、动态监测、追踪服务等机制,定点医院根据体检结果有针对性地将防治意见反馈给本人,并适时进行回访,保持体检、保健、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管理。各定点医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选派优秀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开通人才就医服务热线并对外公示。
(二)严格落实。定点医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缩短挂号、住院等待时间,建立健康档案,推荐或预约有关医疗专家,提供全程陪同服务。建立“一对一”巡诊联系医生制度,定期入户巡诊与电话巡诊相结合,每月巡诊不少于1次。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