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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半年妇幼健康相关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7-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妇幼健康工作,确保健康贺兰和妇女儿童两项规划指标完成。现由卫健局牵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健康半年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4日(具体以考核组通知为准)

二、考核人员

组  长:谢灵冬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马晓东   贺兰县妇幼计生中心主任

       杨  挺   贺兰县妇幼计生中心副主任

       王海瑾   贺兰县妇幼计生中心副主任

       王丽萍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股股长

成  员:李卓君   陆梅霞  王雷鹏  王燕   米东娥   钟晓凤   余晓霞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基本避孕服务项目。

(二)妇幼卫生及妇幼健康监测工作。包括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及耳聋基因筛查项目(信息平台抽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母婴安全管理、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

(三)妇幼信息化应用与落实。核查自治区妇幼信息平台各项目信息录入情况。

四、考核方式

借助接种日和入户等方式到现场抽取儿童及看护人群以问卷调查形式核实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真实性及满意度、登录自治区妇幼信息平台核查信息录入情况等方式,倒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妇幼健康工作完成和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情况。每个医疗卫生机构现场抽查20名对象进行现场问卷核实,了解妇幼健康各项目政策的宣传宣教是否到位情况和满意度及项目实施的真实性。重点对各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五、考核时间安排

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时间主要以接种日为主随机抽查不再单独通知。乡镇卫生院考核具体时间待通知。

六、考核要求

1.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

2.本次考核由贺兰县卫健局牵头,贺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核车辆和误餐保障由县妇幼计生中心负责。

3.本次考核不做现场反馈,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

4.本次考核成员组按照分工安排直接开展实地考核,请妇幼计生中心做好抽调人员工作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5.各考核成员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展开实地督导和绩效评价,现场指导问题整改,确保考核工作质量。考核督导结束后2天内,被检单位向县妇幼计生中心群体保健科提交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群体保健科于考核结束3天内汇总形成2023年上半年妇幼卫生考核总结报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县卫生健康局   王丽萍  8081513

       妇幼计生中心   李卓君  8521046

附件:2023年妇幼健康各项目服务效果调查问卷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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