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4年决算,印刷费12000元,电费17000元,邮电费62000元,接待费48000元,公务车费126000元,无差旅费。
二、2015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5年决算,印刷费16000元,无电费,邮电费52000元,接待费47000元,公务车费135000元,差旅费48000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5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县纪委的各项规定,在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尽量缩减各项经费开支。三公经费增减情况如下:
1、印刷费增加4000元,主要用于因单位名称更改,重印各项文件文头纸的费用;
2、无电费,由三楼计生中心统一支付;
3、邮电费减少10000元,由于办公室合并,减少了邮电费的使用率;
4、接待费减少1000元,主要用于区、市领导检查工作用餐;
5、公务用车增加9000元,由于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用于车辆维修费用;
6、差旅费,产生原因主要是卫生系统组织各医疗卫生院院长,就县医院与浙江东阳医院形成技术支持合作事宜进行考察学习所产生。
特此说明。
贺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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