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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季度贺兰县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报告

索引号 11640122MB0U606680/2025-0007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7-1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水质监测
关 键 词 水质监测报告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全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宁卫办发〔2018〕85号)要求,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县城集中式供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监测结果汇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公开依据。

一、监测目的

掌握和分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卫生基本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并做为信息公开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监测点设置方法

(一)监测范围

贺兰县市政供水第一水厂和第二水厂供水区域的龙头水(末梢水)。

(二)监测点设置

1.贺兰县第一水厂供水范围内设置5个监测点:和平社区物业、贺兰县二中、宝庆花园、贺兰县供电局、贺兰县疾控中心。

2.贺兰县第二水厂供水范围内设置5个监测点:宁夏大北农科技园、宁夏雄牛酒业公司、奥莱小镇、德胜工业园区管委会、天鹅湖小镇物业。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监测指标

检测指标共23项: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以02计)、硫酸盐、氯化物、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铝、铁、锰、铜、砷、铬(六价)、游离性余氯。

(二)监测频次

每季度监测1次(信息公开每季度1次)。

(三)水样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

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检验按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GB/T 5750-2023)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执行。

(四)质量控制

1.参与监测工作的水质分析和卫生学调查等工作人员由自治区疾控中心统一培训,确保人员技术规范和工作协调有序。

2.县疾控中心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3.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统一组织和安排下,参加了饮用水水质外质控考核,促进水质检测质量的提高。

四、水质检测结果展示

表1贺兰县用户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

(2025年第二季度)

序号

指标

限值

监测值

监测指标合格率(%)

备注

最大值

最小值

平均值

1

总大肠菌群(MPN/100ml)

不应检出

0

0

0

100


2

菌落总数(CFU/100ml)

<100

47

0

8

100


3

色度

<15

5

5

5

100


4

浑浊度(NTU)

<1

0.51

0.02

0.23

100


5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

0

0

0

100


6

肉眼可见物

0

0

0

100


7

pH

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

8.25

7.87

8.118

100


8

总硬度(以CaCO₃计)(mg/L)

<450

330.3

262.3

282.67

100


9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586

478

525

100


10

硫酸盐(mg/L)

<250

135

123

130.4

100


11

氯化物(mg/L)

<250

69

62

63.95

100


12

氰化物 (mg/L)

<0.05

<0.002

<0.002

<0.002

100


13

氟化物 (mg/L)

<1.0

0.25

0.23

0.24

100


14

氨(以N计)(mg/L)

<0.5

0.07

0.02

0.05

100


15

硝酸盐(以N计)(mg/L)

<10

2.8

0.9

2.26

100


16

铝(mg/L)

<0.2

0.128

0.08

0.118

100


17

铁(mg/L)

<0.3

<0.05

<0.05

<0.05

100


18

锰(mg/L)

<0.1

<0.05

<0.05

<0.05

100


19

铜(mg/L)

<1.0

<0.02

<0.02

<0.02

100


20

砷(mg/L)

<0.05

<0.001

<0.001

<0.001

100


21

铬(六价)(mg/L)

<0.05

<0.004

<0.004

<0.004

100


22

高锰酸钾(以02计)

<3

1.62

1.21

1.454

100


23

游离性余氯(mg/L)

≥0.05

0.30

0.02

0.158

100


(一)水样合格率:第二季度共监测城市龙头水10份,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二)单项指标合格率:详见表1《贺兰县用户龙头水水质监测结果(2025年第二季度)》。

(三)指标超标情况:无超标项,水质状况良好。

五、建议

(一)建议供水企业继续加强水厂管理,确保设备维护及时,管道清理到位,保障末梢水水质和居民饮水安全。

(二)加强末梢水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水质变化问题。

(三)加大城乡饮用水安全知识普及力度,提高群众安全用水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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