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托育机构管理,根据《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健组发〔2020〕3号)、《关于印发银川市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银卫规发〔2024〕1号)、《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23〕40号)文件要求,贺兰县实行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备案管理制度,现将托育机构名单及主要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附件:1.普惠托育机构
2.非普惠托育机构
3.已注销托育机构
贺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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