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安全发展,规范和完善娱乐场所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我局拟对《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贺兰县意湖路海廷音乐餐厅1家娱乐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场所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经营场所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不能提出充分理由的,注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生效。公告日期: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31日。自注销公告十日内,娱乐场所负责人需将原《娱乐经营许可证》交与我局(贺兰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E厅综合窗口,联系人:杨亚飞,电话:8776073)。
特此公告。
附件:
娱乐经营许可证拟注销名单
序号 | 许可证号 | 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
1 | 640122160083 | 贺兰县意湖路海廷音乐餐厅 | 贺兰县桃源东路以北月湖名邸东区A3号楼10、11、12号房 | 海玉廷 |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2023年7月20日到期)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