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注销许可证,并予以公示:(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现因贺兰县金贵赵记蔬菜种苗专业合作社、宁夏众和绿源农业有限公司、宁夏圣草农科有限公司、贺兰德农果蔬种苗专业合作社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现对以上四家公司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证、副证)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示!
附件:注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信息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注销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信息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许可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贺兰县金贵赵记蔬菜种苗专业合作社 | 赵豪 | 蔬菜种苗 | D(宁银贺)农种许字(2020)第0001号 | 2020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 |
宁夏众和绿源农业有限公司 | 顾军 | 蔬菜种苗 | D(宁银贺)农种许字(2020)第0004号 | 2020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 |
宁夏圣草农科有限公司 | 杨雅静 | 蔬菜种苗 | D(宁银贺)农种许字(2020)第0005号 | 2020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 |
贺兰德农果蔬种苗专业合作社 | 梁栓成 | 蔬菜种苗 | D(宁银贺)农种许字(2020)第006号 | 2020年8月24日至2025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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