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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审服发〔2021〕27号 发布日期 2021-05-0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综合审批室、运行室、工程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现将《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人认真遵照执行。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就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予以分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取消审批、审改备或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00项以上。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对住所作为通信地址和司法文书(含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登记的,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免于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即可。

责任领导:董振华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杨亚飞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2.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环节。印发《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实施方案》,开办企业全流程时间压缩至3小时。推行“无人工干预”服务模式,企业注册登记、部分准营事项“秒批”零用时。优化就业参保登记,简并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环节,就业参保登记与注册登迟同步办理。

责任领导:董振华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李林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3.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持续深化政银合作,逐步增加“就近办”合作网点,全面推广免费印章刻制,“新开办企业以政银合作模式免费发放印章。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

责任领导:董振华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李林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4.推行一网通办。依托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系统,实现开办企业涉及的工商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用工备案、公积金缴存登记全流程一网办理,推进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互通共享,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次验证,2021年,企业登记网办率不低于90%。

责任领导:董振华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李林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5.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印发《贺兰县深入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聚焦“场景式”“一站式”服务,梳理发布至少涵盖药店、便利店、学校、宾馆、饭店等35个典型场景的准营准入“一件事”服务清单,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杨亚飞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6.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新开办企业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实现申请人无需下载APP、无需申领实体Key,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即可同时申领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一照通行。推进电子印章在企业开办环节的应用,为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提供保障和支撑。

责任领导:董振华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李林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7.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范围。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功能,力争将我区纳入国家扩大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和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范围,切实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

责任领导:董振华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李林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8.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杨亚飞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9.持续优化公共服务。加快高频政务事项“一网通办”进程,全面落实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推动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核实和缴费全程网上办理。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运行室

责 任 人:屠诗玮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二)提升项目投资审批服务水平。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升级网上审批功能、加快平台融合和数据共享,提升“定制审批”改革成效,进一步精简中介服务等事项,持续压缩审批时间。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魏学林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11.优化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魏学林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12.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推行非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等专业工程业绩类证明事项公开承诺。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魏学林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13.简化临时建筑规划管理。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在红线范围内为服务项目而搭建的施工用房、简易工棚等免于办理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售楼部、建筑展厅等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售楼部等临时建筑需后续永久保留或改变用途,可通过纳入项目总平面方案后予以变更。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综合审批室

责 任 人:魏学林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三)优化招标投标.

14.提升招标投标电子化率。制定《贺兰县推行招标投标全程电子化实施方案》,除涉及国家安全等不适宜网上招标投标项目外,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项目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建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联通不同交易平台数据信息,实现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推进移动终端扫码,实现数学证书免介质互认。推广电子营业执照运用,实现企业身份认证、电子签章、标书加解密等功能。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和自治区招标投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跨区域抽取、语音实时交互、画面同步直播、签字电子上传等功能。

责任领导:李海升

责任科室:招投标办公室

责 任 人:车晓阳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15.加强招标投标监管。依托自治区公共资源行政监督平台,实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衔接,推动交易、监管数据互联共享。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各类限制和壁垒。建立并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制定《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重点环节责任清单》,健全招标人内部程序控制和决策约束机制。探索建立业务评委管理制度,规范业主评委评标行为。探索推行“评定分离”制度,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定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评定分离定标工作规则》。

责任领导:李海升

责任科室:招投标办公室

责 任 人:车晓阳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16.加强保证金管理。制定《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保证金若干意见》,推行工程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健全信用与工程保险、保函挂钩机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含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量的80%。

责任领导:李海升

责任科室:招投标办公室

责 任 人:车晓阳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

17.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四减一优”行动,编制发布各层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相关收费、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及时承接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监管事项。大幅精简重复审批,进一步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在信息化平台建设应用中新增的审批环节。推进乡镇(街道)赋权清单指导目录落实落地,在下放审批执法服务事项的同时,加大对基层业务培训、设备完善等支持和指导力度,确保接住管好、运行顺畅。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运行室

责 任 人:屠诗玮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18.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依托银川市“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梳理发布和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全程网办高频事项清单。实现高频事项线上“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线下“综合受理、全城通办”。畅通绿色通道,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保留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杜绝线下拒办现象。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运行室

责 任 人:屠诗玮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19.全面推进“跨省通办”。加快推进“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实现国家统一公布的“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可办。依托自治区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跨区域合作协同办理机制,推进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国通办”“区内通办”“跨区域通办”。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运行室

责 任 人:屠诗玮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20.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贺兰县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公开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例外情形等,以事项为单位制定格式文本、建立告知承诺制信用档案、规范告知承诺程序、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明确违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取消可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信息共享、部门调查核实、网络核验等能够验证,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材料,公开发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运行室

责 任 人:屠诗玮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2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制定《贺兰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的实施方案》。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一件事一次办好”事项达26个以上。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制定《贺兰县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实现企业群众只跑一窗,办成一揽子事。制定《贺兰县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任务,推行乡镇(街道)“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全覆盖,实现市、县、乡、村同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运行室

责 任 人:屠诗玮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22.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i银川政务服务App、办事窗口、二维码、手机短信和自助终端设备等线上线下渠道,实现“好差评”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第三方评测。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运行室

责 任 人:屠诗玮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23.宣传推广“我的宁夏”政务APP应用。持续推进就业就学、就医社保、出生养老等重点域更多便民利企事项“掌上办”。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评价渠道全覆盖。

责任领导:马海洋

责任科室:运行室

责 任 人:屠诗玮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4.总结推广疫情防控中服务企业的经验做法。完善疫情防控指南,将行之有效、市场主体认可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管控措施和临时性审批事项。完善疫情防控指南,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支持交通运输业、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旅游业等加快发展。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科室:综合办公室

责 任 人:赵梦莹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对标先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群众办事的各种障碍、梗阻,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各责任人、责任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细化改革任务,完善落实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如期完成。

(二)协调联动,合力攻坚。要继续推行分管领导包抓指标、责任人具体负责、责任科室全力配合的工作模式,形成工作合力,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科室要完善工作制度,将听取企业意见、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作为涉企政策制定的必经环节,对已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企业精准推送,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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