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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审服发〔2021〕41号 发布日期 2021-07-1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大厅、各办(室):

现将《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1号)及《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审批服务管理局中心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以《贺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行动纲领,在县政府网站开设的“十四五”规划公告专栏,主动公开我局“十四五”规划和政务服务规划及年度计划等信息,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进行公告。

(二)做好各类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及时发布“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招标投标公示公告、行政审批结果、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等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办事便捷度。

(三)细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我局年度预算说明、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定时、全面、规范公开“三公”经费的支出、政府采购预决算信息等。

(四)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疫情防控等权威信息发布,落实“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疫苗接种督促登记情况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做好爱国卫生运动等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健康知识传播体系,加强科普作品宣传推广,引导群众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技能。

三、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实效

(一)强化重大政策精准解读。坚持“六稳”“六保”为重要抓手,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我局自行制作、联合制作或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开发布的重要文件、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相关解读工作。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针对性的给予解答说明;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分阶段持续跟踪解读,及时主动答疑解惑,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使政策更加立体透明,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能理解”,切实提高政策解读文件质量。

(二)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完善事项办理服务指南,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颗粒化要求,编写业务办理服务指南,列明受理条件、申报材料、裁量标准、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常见错误等要素,并附规范表格和示范文本,描述语言清晰直白,同时实时更新各厅电子阅报屏和有线电视播报内容,加大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做到非专业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应用。

(三)加强重大政策咨询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各办事服务厅设立导办员,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咨询引导、领办帮办代办等举措,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依托咨询电话、政务服务业务窗口、政务服务网等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四)抓好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不断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对通过“12345”网上受理平台等渠道收到网民留言、意见建议等,在承办时严格办理时限、依法依规精准答复,同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回应反馈办理结果。对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社保医保等方面的社会热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主动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等部门联系沟通,落实舆情回应责任,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实施全方位无盲点监控监察,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服务态度现场实施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依托网上审批系统对审批受理、审核、决定等环节进行监控,确保审批要件齐全、环节规范,承诺时限内办结,防止违规办件出现。重点岗位设置双向电脑显示屏,群众可以看到审批操作过程,明明白白办事。严格落实《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十项规章制度》的通知,以监督制度全公开、考核结果全公开、监督结果全公开,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秩序。在大厅窗口和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安装“好差评”评价器、设立意见箱,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主动公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积极公开局党组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以及研究印发的各类方案、通知、分工、人事任命、通报等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凡是需要公开的文件,都经过各办(室)相关人员、办(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三审核”;凡是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严格依照流程办理工作。强化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以“领导带头学、集中学、自主学”等多种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和与大厅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等重点学习,对新调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夯实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知识,同时与司法局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对文件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规范政府开放活动。9月份集中开展政府开放系列活动,结合业务实际,邀请干部群众等相关人员采取实地参观、现场考察、恳谈交流和意见反馈等方式对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开门见山开诚布公,真抓实干确保“政府开放日”取得实效。

五、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全局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范围,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积极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人社局等部门联系沟通,列入新晋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人员日常培训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不遗漏、不走样、全覆盖,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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