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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园区审批局、各乡镇场(街道)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贺兰分中心、县政务中心各进驻部门(单位):

根据银川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将《贺兰县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窗一网通办”,提高政府效能,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根据《银川市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加快升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模式,推进政务“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事项为中心”,实现由“一事跑多窗”向“一窗办多事”转变,不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让企业群众“一次可办、一次办好”。除部门必须保留的专业窗口按照分类综合受理外,其余事项全部实行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23年底前,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实现综合窗口全面升级。

二、实施范围

(一)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

进驻公安、运管、社保、医保、就业、人社、不动产、房管所、公证处、税务、审批局等部门,根据业务系统整合设置综合窗口。

(二)县级其他分厅(园区审批局服务厅、就业创业服务厅、退役军人事务服务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贺兰分中心服务厅)。

(三)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金贵镇、立岗镇、习岗镇、洪广镇、常信乡、南梁台子、京星农牧场、富兴街街道办)。

(四)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66个村、15个社区)。

三、改革目标

2023年6月底前,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比例达到 80% ;2023年7月底前,县级各相关分厅、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办事代办点综合窗口设置比例达到100%。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事项办理服务指南。对照四级四同事项名称,梳理综合窗口办理事项并对外公开。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信息。根据“证照分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证(照)通办等改革要求,更新编制办事指南,为群众办事提供精准指导。

(二)升级综合窗口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已设置“综合窗口”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新模式,科学合理规划窗口设置,将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人社、医保、公安户籍、出入境管理、交通运输、税务等业务,分领域设置综合窗口,实行同部门、同类业务一窗通办。

(三)强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下在审核申报材料时,通过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实现在线查验和材料复用。进一步推进电子印章证照应用,对接“好差评”系统,强化电子监察,实现线下综合受理与线上同步办理深度融合。

(四)加强工作职责授权管理。按照“综合窗口”运行特点,针对每个审批环节和办理时限,加强审批业务授权管理,厘清前后台业务边界。各部门要以授权委托的方式,将相关工作职责赋予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确保授权到位、责任到人,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和责任真空。

(五)严格落实窗口服务制度。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各项服务制度,积极主动为企业群众想办法、找依据,尽职尽责提供周到、细致、热情服务。

五、窗口设置

以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导向,进驻单位(部门)根据实际,可采取全部“重点领域”、全部“无差别受理”,或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综合窗口”改革。

(一)政务服务中心重点设置的“综合窗口”。

1.商事登记综合窗口。为企业提供设立、变更、注销等各项服务,整合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服务事项和服务资源。强化企业注销涉及的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社保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水平。

2.行政审批综合窗口。通过划转、委托等形式,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社会事务、农林水等审批事项的办理。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全面普及电子证照应用,凡是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各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个人提供纸质证照或复印件。

3.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科学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四个并联审批阶段,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制定项目审批全过程一张表单,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实施并联审批,实行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全程在线审批。组建帮办代队伍,各环节审批材料共享并有效流转,充分发挥帮办代服务作用,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

4.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分类整合一手、二手房屋交易、税收征缴、不动产登记等服务职能,在综合窗口只提交一套材料、一次性录入、自动分发各部门办理。对多部门联办业务,明确牵头部门,建立联审、联办、联管等业务协调机制,避免办事人反复跑、多头跑。

5.公证处综合窗口。办理合同、继承、赠与、委托、声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等各类国内公证业务整合设置综合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群众公证法律咨询,受理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财产分割等业务时的公证申请,一站式解决群众需求。

6.税务综合窗口。设置办税服务全功能业务窗口,整合发票管理、申报纳税、信息采集、退抵税等纳税事项一窗通办全覆盖,有效解决纳税人缴费“来回跑、多头办”的问题。

7.人社医保综合窗口。全面梳理经办业务,职工参保登记变更、医疗生育待遇受理、医疗保险异地关系转移接续、门诊慢性病申请受理、异地就医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开展一窗办理。将医保业务经办窗口进行优化整合,统一设置为医保综合受理窗口,由多窗口分散受理变为“一窗通办”。

8.公安户籍、出入境综合窗口。整合公安区内、区外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出入境等业务,分类设置户籍综合窗口、出入境综合窗口。

9.交通运输综合窗口。整合交通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设置综合窗口,“一窗式”提供营运车辆办证、年审、办事、政策咨询等服务,优化办理流程, 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最多跑一次”。

10.“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按照银川“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要求,以13类“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为基础,分类设置相关综合窗口。通过加强部门沟通、整合内部流程、开展业务协同,做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

11.跨省通”综合窗口。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要求,以第一批218“跨省通办”和“内通办”事项清单为基础,依托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专区,实现相关事项“单点登录、全网通办”。设立专窗,对需要现场办理的事项,做好线下咨询辅导,有序推进代收代办、多地联办。

12.惠企政策咨询综合窗口。重点围绕金融财税、减税降费、就业服务、招商引资、工业发展、社会保障等领域,将分散于各部门的惠企政策措施向一个窗口集中,开展政策咨询、材料代收,积极引导和服务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

13.设置综合代办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针对未进驻事项或年度办件量较少的事项,统一纳入综合代办窗口,按照“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原则,制定专人承接代办。

14.统一发证综合窗口。在后台审批完成的政务服务事项形成证照、批文后,统一流转至发证综合窗口,由发证窗口负责通过邮寄或现场发放纸质批复或打印电子证照。

15.设置“事难办反映窗口”。针对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事难办、脸难看”等不好体验及投诉问题及时督促有关窗口落实解决。能立即协调解决的,当场协调解决;对难以协调办理的事项立即上报大厅负责人进行协调解决,并由窗口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向群众反馈事项进展情况。

(二)各分厅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综合窗口。按照综合窗口运行模式,各分厅及乡镇(街道)、村(社区)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全部采取“无差别受理”模式推进“综合窗口”改革,统一设置综合窗口1、综合窗口2、综合窗口3,以此类推。

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综合窗口改革是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化的关键之举,各进驻部门窗口单位、各分厅及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二)强化力量配备,开展人员培训。各窗口部门要按照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的原则,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到综合窗口,确保受理人员按照标准受理业务,使“专科办”变“全科办”。有计划的组织全方位、跨领域、多技能培训,确保综合窗口平稳运行。

(三)做好宣传引导,扩大改革知晓度。各窗口部门要及时总结有关典型经验、创新方法、应用成效,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开展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同时审批局将对各窗口部门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考核,对改革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将纳入绩效考核并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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