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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推进“水电气讯暖”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0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银川市推进“水电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力推进低压用户“水电气”联合报装业务,提升建设单位“水电气讯暖”报装便利度,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实现水电气讯暖公共服务“只进一扇门”,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低压“水电气”联合报装: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县城镇范围内需要申请用电、用水、用气联合报装或变更类业务的低压用户。

二、工作目标

在保证安全、注重实效的前提下,通过整合资源、压减环节、优化流程,让数据多跑路,让用户少跑路,进一步提升用户“水电气”联办的便利度。

三、工作流程

1.在网上国网APP部署水气网联办按钮,用户可以直接选取“联合办理”,持续提升“水电气”报装效率。

2.客户在网上国网APP客户端成功申请用电业务后,营业厅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引导客户点击水气网联办按钮,营销SG186系统中同步触发‘水电气联办’流程,确认受理后客户可在‘网上国网APP’客户端查看进度详情。业务人员30分钟之内线下流转《水电气联办业务申请表》至水、气相关部门。

3.国网贺兰县供电公司与贺兰县中铁水务、凯添天然气部门成立“联合办理‘一站式’工作联络点”,由张真(供电)、黄宁萍(供水)、李文俊(供气)3名业务骨干组成,采用‘点对点’模式联系,以微信等线下方式进行联办业务申请表的传递,并对业务办理进程进行‘一对一’跟踪,提升‘一站式’联办业务报装效率。

4.国网贺兰县供电公司负责牵头组织,并开展相关业务回访工作,同步将用户意见反馈各单位及时整改,确保联办服务让用户满意。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配套政策。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更新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二)加强流程管控。公用事业服务企业要理顺及简化内部办理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强化经费支撑,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全过程时限监控和预警机制,保障各环节办理效率。

(三)加强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和线下营业网点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环境,提升用户满意度。

(四)强化落实督查。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定期对负责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进度不达标的,要及时督导整改。

附件一:水电气网联办业务申请表

水电气网联办业务申请表

客户基本信息

申请人*


产权地址*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申请证件

类型*

身份证

号码*


经办人信息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业务类型

请在括号

内打勾

( )报装

(   )水   (  )电    (  )气    (  )网

( )过户

(   )水   (  )电    (  )气    (  )网

( )其他

(   )水   (  )电    (  )气    (  )网

本人(单位)确认提供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并对申请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经办人)签章:

受理

单位

填写

受理人员


联系电话


申请编号


受理日期


贺兰县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讯暖”联合报装: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新建、改(扩)建且需要申请用电、用水、用气、通讯、供暖联合报装业务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工作目标

在保证安全、注重实效的前提下,通过整合资源、压减环节、优化流程,突破建设单位在办理水电气讯暖报装业务中各自独立的运作模式,推行“水电气讯暖”“一次申请、一并答复、一同接入”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建设单位“水电气讯暖”报装便利度,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业务类型

自建设单位建筑区划红线至沿公路、城市道路敷设的公共管网临近接入点的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以下统称外部管线),由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负责建设。建筑区划内的管线及配套设施、设备(以下统称内部管线,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进行建设和改造,约定工作边界和内容,并支付相应费用。在内部管线建设、改造委托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承担的前提下,将业务具体划分为4种类型:

类型1:无需进行管线建设、改造,可以直接开通的;

类型2:仅需建设、改造内部管线的;

类型3:仅需建设、改造外部管线的;

类型4:需要同时建设、改造内部和外部管线的。

(二)规范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后,按照不同业务类型,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联合办理的内部流程统一优化整合为以下环节:类型1分为申请受理、联合踏勘、同步开通3个环节;类型2、3、4分为申请受理、联合踏勘、联合编制方案、并联行政审批、联合施工验收、同步开通6个环节。建设单位提出水电气讯暖联合报装申请后,由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主动对接、提前服务、联合踏勘、信息共享、统筹施工,推行一次申请、一并答复、一同接入。

1.一次申请

(1)简化申报材料。按照“应减尽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将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用气报装、通讯报装和供暖报装申请表统一整合为《水电气讯暖业务联合报装申请表》(见附件1)。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根据《水电气讯暖业务联合报装办理告知书》(见附件2),自行组合选择需要协同办理的用电、用水、用气、通讯和供暖报装。(2)整合申请渠道。建设单位可选择到联合受理点由工作人员指导申报或自行线上申报,线下办理地点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水电气讯暖综合窗口。(3)实行首问负责。联合报装实行“首接负责制”,线下申请由首次承接办理联合报装申请的窗口对应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牵头负责后续服务工作,首接人员与建设单位共同核对申请表内容,必填项完整正确的,当场受理;建设单位线上申报的,由系统根据分配规则推送首接人员,信息同时推送给各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协同开展后续服务工作,实现水电气讯暖“一单申请、综合受理”。

2.一并答复

(1)联合现场踏勘。报装申请受理后,对需要踏勘的项目,由牵头服务单位协调其余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与建设单位完成联合踏勘,出具《水电气讯暖业务联合报装办理踏勘单》(见附件3)。(2)共享方案设计。踏勘完成后,由牵头单位协调其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对现场踏勘情况及建设单位用电、用水、用气、通讯、供暖需求进行充分论证后,根据各自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共享市政接入工程方案,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及时出具《水电气讯暖业务联合报装办理方案答复单》(见附件4),相关服务协议或者服务合同在与建设单位确认方案时同步签订。

3.一同接入

(1)协同施工。根据管线规划、施工周期、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在满足施工工期计划、工程质量、安全及技术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建立联办机制,协调有序同步开挖、同步安装、同步回填。在具备条件的片区,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开展外线建设时,鼓励在政府统筹管理下实行水电气讯暖联合施工模式,有效减少水电气讯暖单独施工带来的重复开挖路面。

(2)验收。水电气讯暖工程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需联合验收的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类型1、类型3应当同步开通,类型2、类型4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可以同时或者单独开通。

(三)公布办理时限

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合踏勘:3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合编制方案:类型2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类型3、4分别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并联行政审批:7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合施工验收: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所承担的内外部管线建设、改造,根据所在区域、合计的管线长度及所采用的特殊施工工艺,分类控制联合施工验收的工期。

位于农村、工业园区等非人口密集区域的,类型2、3的管线长度<100m 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长度≥100m的,25个工作日内完成;类型4的管线长度<100m 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长度≥100m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位于农村、工业园区等非人口密集区域以外的,受作业面限制、交通管制、防尘降噪等外部降效因素影响,具体工期根据施工受到影响的程度,由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与建设单位 约定。采用顶管等复杂工艺进行地下管线施工的,出现特殊情况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由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及时告知建设单位,为处理特殊情况所需时间不计入施工验收的时间。

同步开通:1个工作日内完成。

自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至完成开通,除特殊情形(类型2和类型4中如涉及居住小区内部管线施工周期应由双方的委托合同确定)外,各类型全流程办理时间如下表:

业务类型

类型1

类型2

类型3

类型4

管线长度(m)


<100m

≥100m

<100m

≥100m

<100m

≥100m

办理时间

(工作日)

≤5

≤32

≤42

≤34

≤44

≤34

≤49

各水电气讯暖企业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机制,按照“能简则简、能快则快、能办则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全面压降各环节办理时限。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

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部门作为联合报装改革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切实承担起主体职责,进一步加强横向沟通协调、保障联合报装服务效能;要组织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确保窗口服务人员具备综合受理业务能力。县行政审批局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在线申请联合报装工作。

(二)提升工作效率

对经营性和工业项目用地,在用地出让计划批准后应推进地块周边城市道路、水电气讯暖土建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气讯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当围绕联合踏勘、联合答复等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推进工程进度。

(三)规范服务收费

水电气讯暖业务联合办理中的收费,按照《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文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水电气讯暖业务联合报装申请表

     2.水电气讯暖业务联合报装办理告知书

     3.水电气讯暖业务联合报装办理踏勘单

     4.水电气讯暖业务联合报装办理方案答复单

     5.水电气讯暖业务联合报装办理流程图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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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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