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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贺兰治理区)施工(4-5标段)招标公告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6-0007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2-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招标公告
关 键 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5〕2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与贺兰县水务局签订《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委托协议》,由贺兰县水务局负责本项目施工、材料等招标工作。贺兰县水务局委托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为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为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5年度银川片区(第一批)建设项目(贺兰治理区);

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银川片区涉及永宁、银川城区和贺兰治理区。本次永宁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1处,为北五沟拦洪库上游北一~北五沟导(分)洪;泄洪沟 2条,包括北五沟(110国道至闽甘路)、北六沟(110国道至包兰线);拦洪库 3座,包括北五、北六和横沟拦洪库;排洪沟1条,为永二干沟(银子湖至唐徕渠段)。银川城区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 7处,包括二号导洪堤、二号和三号导洪堤汇合处、甘沟北沟导洪堤(4处)和甘沟中沟导洪堤;泄洪沟 8条,包括独石沟、大口子沟、黄旗沟、小水箕沟、小水箕 2#泄洪沟、镇木关沟、拜寺口沟和泉旗沟;滞洪区1处,为芦花滞洪区;滞洪坑2座,为甘沟北沟和甘沟中沟滞洪坑。贺兰治理区涉及导洪工程 1处,为葡萄长廊导洪堤H4;泄洪沟 12条,包括宰牛沟、苏峪口沟、贺兰口沟、盘沟、插旗口 1#沟、插旗口 2#沟、插旗口 3#沟、扁梁沟、白头沟、小西伏沟、沙井子北退水沟和沙井子南退水沟;排洪沟1条,为银新干沟。

招标范围及内容:贺兰治理区。加固导洪工程  1处 0.75公里,护坡 0.75公里,配套防汛道路0.75公里;治理泄洪沟 12条46.7公里,护岸47.04公里,配套建筑物 4座、防汛道路 58.85公里;治理排洪沟 1条 2.6公里,护岸 3.5公里,改造建筑物 3座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1标段:宰牛沟泄洪沟,沟道砌护(单侧砌护)5.39km,巡护道路4.15km,配套建筑物1座(过水路面);沙井子南退水沟,堤顶巡护道路2.77km;沙井子北退水沟,堤顶巡护道路3.10km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2标段:苏峪口沟上段,沟道砌护(单侧砌护)2.5km,巡护道路2.44km;葡萄长廊H4导洪堤,葡萄长廊H4下段导洪堤加高砌护(单侧)783m,堤顶巡护道路0.79km;银新干沟,沟道砌护(单侧砌护)3.54km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3标段:插旗口1#沟,沟道砌护(单侧砌护)6.77km,巡护道路3.02km;插旗口3#沟,沟道砌护(单侧砌护)6.61km,巡护道路6.40km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4标段:插旗口2#沟,沟道砌护(单侧砌护)10.22km,巡护道路8.88km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施工5标段:扁梁沟,碎石巡护道路长3.54km;白头沟,沟道砌护(单侧砌护)2.28km,巡护道路长2.33km;小西伏沟,沟道砌护(单侧砌护)6.30km,巡护道路长6.80km,配套建筑物1座(过水路面),安装伺服电机、山洪沟道视频监控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标者,请于2026年2月10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24日18 时00(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0930951-68911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不见面)

5.1 施工1-3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4日9时00分

施工4-5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3月5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此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51-8776322。

10.联系方式

    人: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9楼

    人:周雪梅

  话:0951-806386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大连东路531号办公楼321室

    人:潘雪

  话:18995089031



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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