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金贵镇银光村分拣中心建设项目(金贵片区、雄英片区)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贺兰县金贵镇银光村分拣中心建设项目(金贵片区、雄英片区)初步设计批复(贺发改复〔2026〕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拟争取2026年中央(第一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不足部分后续批次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予以保障,招标人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申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金贵村新建农产品分拣中心建筑面积为2129㎡。雄英村2#分拣棚改造建筑面积343㎡。配套外网水电等附属设施。
2.2 建设地点:贺兰县金贵镇金贵村、雄英村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0日19:00至2026年2月24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数字证书共享互认,办理 CA 锁请自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栏“关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共享互认的通知”查询办理。
4.3投标人应学习《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投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代理公司反映,由代理公司集中与新点公司联系沟通解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6年3月3日1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877632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贺兰县金贵镇人民政府(团结路)
联 系 人:李佳乐
电 话:0951-898633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申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东侧银川万达中心1号公寓3009室
联 系 人:战凤磊、李贺丽、高雯
电 话:18695211027
日 期:2026年2月10日
宁夏申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