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6〕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第一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400万元,剩余部分拟用后续批次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排400万元,不足部分由村级自筹,招标人为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源海(宁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23座日光温室,总建筑面积36612.5平方米,其中和平村20座温室,每座温室长115米,宽14.5米,单个温室建筑面积1667.5平方米;习岗村3座温室,其中2座温室长80米,1座温室长65米,宽度均为14.5米,单个温室面积分别为1160平方米和942.5平方米。配套温棚设备、电气、给水等相关设施。
2.2建设地点:习岗镇和平村,具体建设地点以自然资源部门审定为准。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贺兰县习岗镇和平村绿色高标准优质蔬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6年2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1 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贺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8776322。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习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贺兰县水源街10号
联 系 人:陈中华
电 话:18395074444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源海(宁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104
联 系 人:王延玉
电 话:0951-3816850
传 真:/
电子邮件:/
源海(宁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2 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