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863696(项目办)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万台油田抽油机高效节能电机项目 |
银川市贺兰县创业西路兴隆巷西1号(贺兰县中小企业创业基地) |
宁夏高升节能电机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银川市贺兰县创业西路兴隆巷西1号。西侧为京拉线,南侧为美茵湖城,东侧、北侧皆为各企业厂房。本项目租用朱海波位于贺兰县规划区自有钢结构厂房,该厂房所在地号为5-313。项目总投资3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恢复措施;2、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576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机加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噪声级一般在85-100dB(A)。设备安装时采取集中布置、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降噪防护等措施,降低噪声值。通过建筑物隔音、距离衰减、绿化吸声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4、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更换的废矿物油和工作人员生活垃圾。金属加工边角料交废品回收站回收,废矿物油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2 |
大米、面粉加工项目 |
贺兰县常信乡安渠村十一社 |
宁夏明翔粮油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贺兰县常信乡安渠村十一社,主要建设加大米工车间、面粉加工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办公及宿舍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生产大米25000t/a、面粉18000t/a。本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2.2%。 |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恢复措施;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大米加工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面粉工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大米加工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面粉工生产线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均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净化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要求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配套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1套,油烟净化效率不小于60%)净化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要求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餐厅顶部高空排放。3、本项目生活污水(含餐饮废水)产生量为1.44m3/d(475.2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动植物油,产生浓度分别为400mg/L、250mg/L、35mg/L、200mg/L、20mg/L,餐饮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浓度最终为COD340mg/L、BOD5230mg/L、35mg/L、SS140mg/L、动植物油1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施肥。4、本工程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降噪措施,噪声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工程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5、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去石杂质、金属杂质、异谷粒、米糠、碎米;面粉加工过程中的去石杂质、金属杂质及麸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大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去石杂质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异谷粒、米糠、碎米均外售综合利用。面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杂质、麸皮均收集后外售;去石杂质同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为大米、面粉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外售作为饲料厂原料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3 |
银川庞大龙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双龙汽车4S店项目 |
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国道109线东侧、永胜东路北侧 |
银川庞大龙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国道109线东侧,永胜东路北侧,总占地面积为2400m2。本项目为汽车销售及保养维修,厂房内设计主要包括汽车展厅、维修保养车间、办公区、停车场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万元,占总投资的7.85%。 |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恢复措施。2、汽车尾气具有排放量少、排放时间短、分散、无组织等特点,由于进出的车辆很少以及停车地点较为分散,因此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已在停车位周围适当加大绿化面积,以吸附、降解尾气作用,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厂房内维修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厂房内的机械排风装置无组织排放,且汽车维修时,车辆停留时间短,尾气排放量不大,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焊接废气排放能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烤漆间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本项目年排放甲苯7.8kg/a,二甲苯2.6kg/a,排放浓度约为甲苯3.9mg/m3,二甲苯1.3mg/m3,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在汽车丕灰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生产管理,改进生产工艺,尽量浓缩生产时间,加强绿化等措施,本项目打磨刮灰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3、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打磨废水。其中,打磨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因子可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进入德胜工业园区污水管网。4、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各方向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昼间≤65B(A),夜间≤55dB(A))限制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各类噪声设备在正常运转情况下,采取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较小。5、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维修车间中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大部分回收利用,其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处,占地面积10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固定容器中,危废暂存间设有标记,定期交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到厂内垃圾箱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无固体废物堆弃。 |
4 |
银川华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斯巴鲁4S店项目 |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109国道东侧 |
银川华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银川德胜工业园区109国道东侧。占地面积为3500m2,总建筑面积2350.53m2。主要建设厂房、生活区、停车场和洗车房等。其中厂房内设有汽车销售展厅、机修车间、钣金车间及其他辅助用房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6.1%。 |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恢复措施。2、汽车尾气具有排放量少、排放时间短、分散、无组织等特点,由于进出的车辆很少以及停车地点较为分散,因此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已在停车位周围适当加大绿化面积,以吸附、降解尾气作用,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厂房内维修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厂房内的机械排风装置无组织排放,且汽车维修时,车辆停留时间短,尾气排放量不大,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焊接废气排放能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烤漆间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本项目年排放甲苯7.8kg/a,二甲苯2.6kg/a,排放浓度约为甲苯3.9mg/m3,二甲苯1.3mg/m3,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在汽车丕灰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生产管理,改进生产工艺,尽量浓缩生产时间,加强绿化等措施,本项目打磨刮灰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3、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打磨废水。其中,打磨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因子可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进入德胜工业园区污水管网。4、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各方向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昼间≤65B(A),夜间≤55dB(A))限制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各类噪声设备在正常运转情况下,采取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较小。5、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维修车间中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大部分回收利用,其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处,占地面积10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固定容器中,危废暂存间设有标记,定期交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到厂内垃圾箱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无固体废物堆弃。 |
5 |
银川庞大兴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项目 |
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109国道东侧 |
银川庞大兴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位于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109国道东侧。项目的北侧为贺银加气站,南侧为中翼斯巴鲁汽车银川专卖店,西侧为109国道。主要进行汽车销售、维修和汽车维护服务。 |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恢复措施。2、汽车尾气具有排放量少、排放时间短、分散、无组织等特点,由于进出的车辆很少以及停车地点较为分散,因此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已在停车位周围适当加大绿化面积,以吸附、降解尾气作用,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厂房内维修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厂房内的机械排风装置无组织排放,且汽车维修时,车辆停留时间短,尾气排放量不大,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焊接废气排放能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烤漆间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本项目年排放甲苯7.8kg/a,二甲苯2.6kg/a,排放浓度约为甲苯3.9mg/m3,二甲苯1.3mg/m3,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在汽车丕灰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生产管理,改进生产工艺,尽量浓缩生产时间,加强绿化等措施,本项目打磨刮灰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3、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打磨废水。其中,打磨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因子可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进入德胜工业园区污水管网。4、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后四周厂界各方向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昼间≤65B(A),夜间≤55dB(A))限制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各类噪声设备在正常运转情况下,采取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较小。5、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维修车间中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大部分回收利用,其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处,占地面积10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固定容器中,危废暂存间设有标记,定期交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到厂内垃圾箱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无固体废物堆弃。 |
6 |
种猪养殖及工厂化建设项目 |
贺兰县常信乡五渠村 |
宁夏淇霖农牧有限公司 |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贺兰县常信乡五渠村,本项目主要建设公猪舍、母猪舍、产房、保育舍、育肥舍。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存栏量为400头育肥猪、300头基础种猪,年出栏生猪数为4000头。项目总投资1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8.9%。 |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恢复措施。2、本项目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恶臭主要成分为NH3和H2S,NH3排放量为0.0416kg/h(0.3644t/a),H2S排放量为(0.0228t/a)。项目单个猪舍设置6台强制通风设施(单台风量为3000m3/h),本项目无组织排放0.039mg/m3,NH3排放浓度为0.330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厂界标准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小于2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70)。猪舍间设置绿化带,猪舍投放吸附剂(锯末),加强通风、合理控制环境温湿度等措施会对污染物起到一定的去除效果。3、本项目生猪养殖过程中采用干清粪工艺,产生的猪尿随粪便一起带走,废水主要为猪舍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本项目猪尿产生量为894.25m3/a,采用干清粪工艺,产生的猪尿随粪便一起带走,不外排。猪舍冲洗废水产生量为81m3/a,经化粪池厌氧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20.48m3/a,经化粪池厌氧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4、机械设备噪声间歇稳定性排放,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及进行主体设备防振减振等措施后,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5、本项目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猪粪、病死猪尸以及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猪粪采用干清粪工艺,猪粪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病死猪尸体埋入规范的无害化处置安全井(上口直径2m,下口直径4m的圆台,深2.5m)内。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