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0日-2017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886369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宁夏上陵卓恒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 |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 |
宁夏上陵卓恒安汽车 |
宁夏国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监测中心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西路以北,虹桥路以西24-2-1 号,东侧为宁夏上陵卓恒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侧为银川天兴桥架有限公司,西侧为宁夏经纬实业有限公司,北侧为宁夏银川上陵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总占地面积9804m2,设计规模为年销售广汽传祺汽车1200 辆,维护、维修汽车7200 辆本,项目不设洗车区,清洗车辆依托宁夏银川上陵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宁夏上陵卓恒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宁夏上陵卓恒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阶段实际规模为年销售广汽传祺汽车1200 辆,维护、维修汽车7200 辆。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为1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3 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46%,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及厂区绿化等。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表面喷、烤漆时使用油漆发挥的有机废气,项目喷漆房配备过滤棉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吸附;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采取在钣金车间设置通风窗,自然通风;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干磨机自带吸尘器收集;机修车间汽车维修启动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在车间设置2 套尾气抽排器系统,来降低车间内的汽车尾气的浓度;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企业通过安装1 台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楼顶部排放至大气中。验收监测期间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废水主要为餐厨废水生活污水,餐厨废水先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宁夏生态纺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举升机、轮胎拆装机、大梁校正仪、无尘干磨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设备均布置于车间内,车间内使用隔声墙;空压机、排风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举升机等设备自带减振装置;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设置减速提示标志。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外1m 处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桶、废防冻液、废制动液以及含机油等;烤漆房内废气过滤吸附装置更换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各类危险废物根据废物类别集中收集于设置的危废专用收集装置,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旧轮胎、废零部件、废装潢材料、废包装材料等,企业分类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干磨机吸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处置。餐厨垃圾:通过专用收集桶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妥善处置。 |
2 |
宁夏上陵卓恒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建设项目 |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 |
宁夏上陵卓恒宇汽车 |
宁夏国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监测中心 |
宁夏上陵卓恒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 店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永胜西路以北、虹桥路以西,项目总占地面积14267m2,建设规模为年销售菲亚特汽车660 辆,维护、维修汽车3000辆。现阶段实际规模为年销售菲亚特汽车660 辆,维护、维修汽车3000 辆。项目工程实际总投资为67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4 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5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及厂区绿化等。 |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表面喷、烤漆时使用油漆发挥的有机废气,项目喷漆房配备过滤棉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吸附;焊接工序使用CO2气保焊机进行焊接处理,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采取在钣金车间设置通风窗,自然通风;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干磨机自带吸尘器收集;机修车间汽车维修启动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在车间设置4 套尾气抽排器系统,来降低车间内的汽车尾气的浓度。验收监测期间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办公和来往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宁夏生态纺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举升机、轮胎拆装机、大梁校正仪、无尘干磨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设备均布置于车间内,车间内使用隔声墙;空压机、排风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举升机等设备自带减振装置;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设置减速提示标志。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外1m 处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 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桶、废防冻液、废制动液以及含机油、油漆的抹布等;烤漆房内废气过滤吸附装置更换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各类危险废物根据废物类别集中收集于设置的危废专用收集装置,暂存于宁夏上陵卓恒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旧轮胎、废零部件、废装潢材料、废包装材料等,企业分类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干磨机吸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通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