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021年7月13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640122-106/2021-0013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7-13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6144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恒生西夏王酒业有限公司暖泉酒庄年产1200吨葡萄蒸馏酒技改项目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暖泉农场

宁夏恒生西夏王酒业有限公司

宁夏诚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选址位于宁夏贺兰县洪广镇暖泉农场宁夏恒生西夏王酒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工地,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新建葡萄酒蒸馏车间、库房、接待中心及地磅房、天然气点供站、供热站等,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等组成。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现有工程年产葡萄汁5000t/a,本项目年产葡萄蒸馏酒1200t/a。项目建成后,厂区新增产品葡萄蒸馏酒1200t/a。项目总投资为4637.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623万元,占总投资13.43%,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

2、施工期

(1)废水

建筑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其中施工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车辆检修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洒水抑尘。

(2)废气

施工期废气影响主要为施工场地内地基开挖、土石方运输、建筑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尾气、本项目针对施工期大气污染拟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a、设置全封闭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

b、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

c、使用预拌砂浆,减少施工现场污染;

d、施工场地出口道路必须硬化并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对出场车辆逐台进行清洗;

e、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在怠速、减速和加速时产生的污染最为严重。故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一方面应控制车速,使之小于40km/h,以减少行驶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另一方面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

f、避开大风天气作业,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

g、主体工程竣工后应立即恢复地貌,进行地面硬化,栽种植被;

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以上一系列措施后,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1.0mg/m3);

(3)噪声

本项目针对施工不同阶段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a、对声源进行控制,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优先选择质量过硬、噪声强度低的施工机械和作业车辆。

b、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一些强噪声源,如混凝土搅拌车、吊车及其它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作业布局做出合理规划,将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减小到最低。

c、应在工地周围设立全封闭围挡墙,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对不同施工阶段的要求。

d、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提倡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中不必要的撞击、磨擦等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主要为弃土石渣、废弃建材等。污染物产生较分散,可采取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处,由相关单位处理。

3、营运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蒸馏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排污水、地坪冲洗及设备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纯水制备废水、锅炉定排污水、地坪冲洗及设备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暂运至宁夏鸿泽净水有限公司处理,待宁夏农垦暖泉农场污水厂工程具备接收条件且本项目到暖泉农场污水厂的管网建成通水时,在纳管入暖泉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蒸馏废水暂直接外运至宁夏鸿泽净水有限公司处理,待新建蒸馏废水处理设备建设完善,蒸馏废水经处理后可满足宁夏农垦暖泉农场污水厂工程具备接收条件且本项目到暖泉农场污水厂的管网建成通水时,在符合宁夏农垦暖泉农场污水厂接入标准的前提下排入暖泉污水厂处理。纳管入暖泉农场污水厂条件不具备或不满足的情况下,所有污水均暂运至宁夏鸿泽净水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NH3、H2S)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值。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限值,氮氧化物执行《银川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噪声源主要为塔式蒸馏设备、三锅串联蒸馏设备、冷冻机组、水泵等生产设备,均为固定噪声源。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围墙屏蔽、减振及阻挡作用,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过滤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对固体废物实行从产生、运输直至最终处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运输过程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应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等批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存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需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转运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