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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640122-106/2021-0027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10-15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关 键 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6144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超豪置业有限公司年产1.69万吨有机肥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立岗镇

宁夏超豪置业有限公司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宁夏超豪置业有限公司年产1.69万吨有机肥项目位于贺兰县立岗镇,项目东侧、南侧紧邻贺兰县家豪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养殖场外为五通公路,隔路为农田;西侧和北侧均为农田,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27′8.679″,北纬:38°34′33.896″。项目总占地面积5334m2(约8亩),建筑面积3337m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为1栋生产车间,内设原料储存区、发酵槽、腐熟车间和有机肥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区、地下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高位水箱。环保工程主要为废水处理措施、废气防治措施、噪声治理措施、固体废物处置及厂区绿化等。总投资为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0万元,占总投资的3.125%。

1.项目在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混合发酵腐熟废气和干燥破碎筛分包装粉尘。本项目混合、发酵、腐熟工序会产生恶臭气体,建设单位拟对皮带输送机、发酵、腐熟车间进行封闭,混合、发酵、腐熟工序添加高效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负压收集,经1套“生物滤塔”处理,由15m高排气筒(1#)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发酵后的有机肥有些是块状(含水率≤30%)需要干燥、破碎、筛分,干燥、该工序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干燥、破碎、筛分在一套密闭连同设备内进行,通风口直接与袋式除尘器相连,共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粉尘经密闭系统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借助重力作用落入灰斗(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用于制备有机肥),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15m高排气筒排放标准。

3.项目运营期用水为发酵用水及生活用水,发酵用水进入产品,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生产,不外排。

4.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隔音门窗、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5.项目运营期办公区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10m2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袋式除尘器的粉尘清理后直接回用生产,不在厂区暂存。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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