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5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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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金山·华琛酒 庄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 | 宁夏华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宁夏汇岩达环保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06°02′2.992″,北纬:38°39′53.184″。本项目东侧0.9km处为银色高地酒庄,1.05km处为宁夏九三零生态农牧有限公司,东侧1.1km处为金山村居民区,西侧为银苏公路。本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000㎡,主要建设1座2746㎡生产车间、1座1080㎡的展厅、1座1504㎡的保鲜库、1座660㎡研发中心、1座1800㎡红酒文化馆、1座660㎡成品库、1座1020㎡生产管理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酵废气、食堂油烟和污水处理站恶臭。 本项目发酵废气主要产生于葡萄酒发酵过程,其主要成分为CO2、少量乙醇和挥发的有机酸,常伴有酒香味,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车间及酒窖设有换气扇,发酵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换气扇引至室外排放,项目周边多为空地,较为空旷,经换气扇引至室外后,以较快速度扩散和稀释,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食堂油烟产生量为2.43kg/a,项目采用净化效率为70%的油烟净化器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风机风量为2000m³/h),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为0.65mg/m³,排放量为0.729kg/a。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要求。本项目采用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对酒庄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和臭气浓度。本项目污水处理站NH3产生量为0.013t/a,H2S产生量为0.0005t/a,产生量相对较少,通过采取封闭污水处理构筑物、喷洒除臭器、四周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1座10m³化粪池和1座5m³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自建20m³/d,采用“调节池+A/O+SBR+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蓄水池”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 4.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临近环境保护目标边界处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烂果、皮籽渣、酒糟、酒渣、酒泥、废包装材料、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等。其中,烂果、果梗、皮籽渣集中收集后作为畜禽饲料外售;酒糟、酒渣、酒泥、污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后作为葡萄田肥料;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