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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3-00232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8-0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关 键 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87日至2023811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6144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如意湖油气站改扩建项目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

银川市东苑油品经销有限公司

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贺兰县习岗镇,项目坐标:经度106°2135.948,纬度38°3345.464。加油部分拟设 SF 双层卧式埋地汽油储罐 3 具(92#2 具、95#1具),单罐容积均为 30m3;拟设 3 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92#95# 2 枪),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预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CNG

加气部分拟设 1 台总水容积 18m3的车载瓶组拖车、1 台子站压缩机、1 台储气瓶组(水容积 5.2m3,高:=1:3)、设 1 CNG 卸气柱、2 CNG 双枪加气机、1 CNG 四枪加气机等设备。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汽车尾气以及甲烷无组织废气排放。

项目采用油罐车经连通软管与油罐卸油孔连通的方式卸油。当槽车内油品流入地下油罐时,油罐内油气通过油气回收管道流入到油槽车内,用相同体积的油品将油罐内相同体积的油气置换到槽车内。由于放散管上安装有压力真空阀,在设定工作压力内不会开启,故当油槽车内汽油流入加油站油罐时,不会造成油气通过放散管的排放。根据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单位提供的数据,其地下池罐排放的油气约95%可被回收至油槽车内。项目年销售汽油3600t,则卸油工序中,汽油、柴油产生非甲烷总烃的量分别为 8.28t/a。采用油气回收装置后(回收率按 95%计),汽油油气排放量可削减至0.414t/a储油工序会产生油罐“小呼吸”损失,即随着外界气温、压力在一天内的升降周期变化,罐内气体空间温度、油品蒸发速度、油气浓度和蒸汽压力也随之变化,油罐排出油蒸气和吸入空气过程造成的油气损失。储油过程中汽油的非甲烷总烃排放系数为 0.16kg/t,则储油工序中,汽油产生非甲烷总烃的量为 0.576t/a。本项目设置集中式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油气回收,将汽车油箱中的油气经加油枪、真空泵、油气同收管道回收到油罐内。在气液比在 A/L=0.8:1-1.4:1 时,其油气回收效率可以达到 95%以上。进入站内加油的汽车会产生一定的尾气,汽车尾气的主要污染因子有COHCNO XSO 2等,但周边环境开阔,机动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排放,且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机动车尾气可实现达标排放。CNG加气部分,加气过程在密闭的工艺系统中完成,因此,加气站工艺系统正常运行时无废气排出。本项目天然气无组织排放量很少,且所在区域空气流通性较好,有利于天然气无组织排放的扩散,因此本项目甲烷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明显不利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加油、卸油、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汽车尾气,经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站区员工生活污水、顾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 座,5m 3 )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全部进入贺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加油机、加气机、油泵类等加油设备产生的噪声和站内来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5.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顾客的生活垃圾、设备检修产生的含油抹布、手套及清罐油泥。建设单位需在站区内多处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附近的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清罐油泥委托有资质清罐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含油手套、抹布设备定期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手套及抹布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混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本项目采用双层 SF 埋地储罐,并配套有液位报警器、紧急切断阀、阻火器等辅助配件,安装防泄露监测装置。可从源头上控制油品泄漏。重点防渗区采用双层 SF 储罐,储罐区设置防渗池,采用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或至少2mm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应≤1×10 -10 cm/s。一般防渗层地面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 10~15cm 的水泥进行硬化。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的渗透系数应≤1×10 -7 cm/s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8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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