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61445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立岗镇民乐村辣椒精深加工建设项目 |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立岗镇(和民公路与沿黄路交叉口西南侧320m处) | 宁夏众兴益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蓝能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银川市贺兰县立岗镇(和民公路与沿黄路交叉口西南侧320m处),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 E:106°30′39.405″,N:38°40′53.426″。本项目租用位于宁夏银川市贺兰县立岗镇民乐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总占地面积为5635m2,总建筑面积3378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加工车间2955m2,混凝土硬化1800m2,采购清洗机、灌装机、炒锅、包装机等设备,并配套水电工程等。项目工程组成主要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总投资1400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炒制产生的油烟废气。项目在炒锅上方安装油烟收集装置,集气效率为90%,油烟废气经收集后由处理效率不低于85%的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房顶的2个15m高专用烟道排放。车间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排放浓度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大型规模标准限值;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气体,主要采取车间机械通风对异味气体进行处理,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比较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H2S、NH3、臭气浓度)通过设备密闭,设备埋于地下等措施处理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动植物油,经隔油池处理后进入1套5.0m³/d生化处理一体化装置处理达标后,进入设置的1座70m³收集池中,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6m3/d(19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设置的1座70m³收集池中,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污水处理厂。 4.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灌装机、绞肉机、清洗机、包装机、炒锅、装箱机、油烟净化器,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其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原料包装物、不合格品、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隔油池油渣及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原料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运走处理;隔油池油渣桶装收集后定期交由有餐厨废弃油脂回收资质单位回收利用;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桶装收集后定期交由有餐厨废弃油脂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