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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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三万立方米绿色装配式UHPC高性能(输电、配网)构件、试配、试验、制造项目 | 宁夏银川 市 贺兰 县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 | 宁夏宏辉水泥电杆有限公司 | 宁夏润泽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贺兰县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6°17′20.329″,北纬38°44′13.239″。项目东侧隔暖源北街为宁夏银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南侧为制铁厂家属院,西侧为宁夏联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宁夏博利冶炼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厂内原有车间厂房及设施,建设厂房、生活、办公用房及其他设施建设机加工生产线,实验室及成品车间。新建内容包括1#厂房、2#厂房(暂时闲置)、产品储存区及生活办公用房,1#厂房内设置一条绿色装配式UHPC高性能(输电、配网)构件生产线,并配套设有配料机、搅拌机、滚焊机、离心机、浇铸振动装置及其他辅助设施等,总占地 面积31111.8m²。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建成 后年产30000m³绿色装配式UHPC高性能(输电、配网)构件。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 |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呼吸废气、混凝土生产废气、锅炉烟气及食堂油烟。水泥筒仓呼吸废气主污染物为颗粒物(粉尘),水泥筒仓顶采取“集气罩(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5%)”措施处理,配备1台3000m³/h的风机,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混凝土生产废气经各工序集气罩收集后,负压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90%,除尘效率99%,风机风量5000m³/h),处理达标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水泥工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颗粒物、SO₂、NOx经2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SO₂、NOx排放浓度均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食堂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过内置烟道引入食堂房顶排放,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排放浓度≤2.0mg/m³的标准要求。 水泥筒仓装卸过程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12t/a,产生速率为1.2kg/h,通过封闭车间沉降、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处理效率90%)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则水泥筒仓顶呼吸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12t/a,排放速率为0.12kg/h。项目混凝土上料及搅拌工序产生少量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封闭车间沉降、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处理效率90%)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则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5t/a,排放速率为0.052kg/h。本项目运营期使用氩弧焊、CO₂保护焊机等对产品钢筋骨架焊接时(采用无焊材焊接技术),届时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本项目设置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与焊接工序同时运行,对产生的焊接烟尘经净化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定排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蒸汽冷凝水。其中锅炉定排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蒸汽冷凝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不外排;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及宁夏鸿泽净水有限公司纳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夏鸿泽净水有限公司(暖泉片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进行深度处理。 4.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混凝土上料机、搅拌机、钢筋液压切断机、离心机、锅炉、水泵、引风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5.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除尘灰、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废机油以及废脱模剂桶。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内储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以及废脱模剂桶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与废脱模剂桶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