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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6-00026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1-26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关 键 词 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8908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农垦贺兰山规模化牛羊养殖基地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暖泉农场

宁夏农垦牛羊肉食品有限公司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贺兰县暖泉农场,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06度10分16.859秒,北纬38度46分23.922秒。本项目主要在现有1座液体肥生产车间,布设1条液体肥生产线,主要工序为配料、溶解,生产车间同时作为原料贮存使用。此外,项目还需配套建设冷热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储存罐等公辅工程,以及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93.51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少量硫化氢、氨气和臭气浓度。项目生产过程原料全部以吨袋密封包装形式入库贮存,生产设备及连接管道全部密闭,并布设于密闭式生产车间内,并加强通风等措施进一步控制无组织排放浓度,使运营期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1无组织厂界浓度限值,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程度可接受。

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厂区内已建成地埋式化粪池1座,容积20m3。本项目由于劳动定员相对偏少,且不单独设食宿等,生活污水量较小,现有化粪池完全可容纳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由于目前区域内尚未敷设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需定期拉运至贺兰县暖泉污水处理站处置。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泵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的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润滑油依托现有危废贮存点(10m²)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桶依托现有危废贮存点(10m²)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依托现有危废贮存点(10m²)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故意将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处置。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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