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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6-0003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1-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关 键 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29日至20262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8908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拜寺口双塔遗址保护(防洪)工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

银川市贺兰山岩画管理处

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贺兰县洪广镇金山村,项目地理坐标:中心坐标  E:106°42′20.628″,N:37°57′33.45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防洪工程:新建护岸4道,总长918米,其中:1#护岸135米,2#护岸387米,3#护岸197米,4#护岸208 米。道路工程:人行步道铺设15厘米厚C25混凝土路面2023.88平方米,面层做4毫米艺术压印,消防应急救援通道铺设15厘米厚碎石路面2598.75平方米,设置C25混凝土路缘石51.98立方米。沟道疏浚工程:开挖碎石1394.50立方米,破碎及清运块石278.9立方米,开挖块石650.76立方米。(主要为碎石清运,不涉及底泥清淤)

2.排水系统改造:新建挡墙15米,拆除现状排水明渠120米;新建排水暗渠(盖板涵)65米,排水明渠80米。3.灌溉系统恢复:中德合资蓄水池防渗工程:沟蓄水池防渗处理并加装钢栏杆。管道工程:1#输水管线为现状输水明渠改造,其中拆除重建明渠110米,维持现有走向,采用C30混凝土浇筑,管线长度50米采用DN300钢管,埋深1.5米;2#输水管线从中德合资蓄水池新建泄水涵洞底板处起,至北岔沟蓄水池结束,总长670米,采用DN300钢管,设置盖板涵,埋深1.5米。北叉沟蓄水池翻建:北叉沟蓄水池翻建,并加装钢栏杆。项目总投资1343.84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原料装卸运输及堆存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在干燥天气,尤其是在大风时容易产生扬尘;开挖面、开挖场、推整点和利用料堆放场等施工作业面均会产生扬尘;工程区主要是土方开挖、临时料堆放等施工过程会产生粉尘。施工中土石方开挖等产生的扬尘,基本上都是间歇式排放。一般只要定时洒水,施工作业面扬尘即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较小。土料、砂料运输、堆放时采取篷布遮盖防止扬尘逸散。建设单位施工期间使用的施工机械主要有压路机、柴油动力机械等,运输车辆主要有卡车、载重车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有CO、NO2等,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施工场地车辆和各种燃油机械沿线布置,尾气排放源强不大,为非连续间歇式排放。项目区空间通畅,通风条件良好,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3.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共10个月约300天,施工高峰人数为60人,按照生活用水0.12m3/d·人计,施工高峰期最大排污量为5.76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依托现有拜寺口景区已建设水冲厕所。本项目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等各种施工机械的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施工场地160m以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

5.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定期运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运至政府制定地点。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1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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