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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6-0030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6-1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关 键 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13日至20266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8908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贺兰山东麓紫色大道至陈华公路连接线工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

贺兰县交通运输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洪广镇,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为:主线线路起点东经106°334.823北纬38°4316.584″;主线线路终点东经106°449.853北纬38°4236.822支线线路起点东经106°346.095北纬38°4253.278″;支线线路终点东经106°417.453北纬38°4327.962″。本项目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完善工程,路线全长3.524公里,主线路线起点接现状紫色大道,终点接现状砂砾路,路线全2.2041km。支线路线起点接现状沥青路,终点接现状砂砾路,路线全1.320km,1条主线、1条支线组成,是串联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衔接旅游环线与干线公路的核心通道。项目总投资为771.71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分段施工,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挡尘围挡;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对施工现场出入车辆轮胎及车身彻底冲洗;施工原材料(砂石料等)堆场设置围挡,铺设临时硬化地面,采取全覆盖篷布、定期洒水、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施工过程洒落的砂石料、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规范处置;施工现场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场地、临时便道及未完工路面定期洒水,保持路面湿润;临近贺兰山保护区路段增铺草垫,进一步抑制道路扬尘污染,避免扬尘影响保护区植被;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湿法喷淋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控制物料运输车辆装载量,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上沿,车斗捆扎封闭、遮盖严密,杜绝沿途泄漏、散落、飞扬,减少扬尘产生;遇恶劣天气时停止施工作业;路基路面填筑过程中,及时对作业面进行压实,未完工路面及时洒水并用篷布覆盖,严禁裸露;沥青烟及苯并[a]芘仅产生于道路摊铺施工阶段,随施工结束立即消失,属于阶段性、临时性污染影响,对周边大气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影响范围比较局部,且持续时间有限,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结,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3.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的洗涤水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等,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施工生产废水沉淀池(3m³),集中收集施工生产废水,污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现有公厕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单独设置生活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无生活污水外排。

4.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设置隔声围挡,控制施工噪声扩散,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

5.项目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为土石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垃圾。施工过程中优先进行土石方内部平衡调配,减少借方及弃方量;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层土壤,集中定点临时堆存于项目征地红线围挡范围内,堆存期间采取全覆盖、围挡防护及排水措施,后期全部用于项目路基边坡绿化、沿线生态恢复及场地覆土;生活区域设置专用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就近运至指定生活垃圾接收点统一处置;施工单位合理控制材料用量,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剩余筑路材料,用于临时便道修补、路基回填等;无法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就近交由指定部门进行处理;施工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指定部门进行处理。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6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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