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贺兰县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占用绿地的申请已收悉,经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城管局人员实地调查,因你单位于金山村陈华路陈家沟(泄洪沟)存在严重防洪防汛安全隐患,为确保更好的为贺兰山葡萄长廊用户可靠供电。需在陈家沟(泄洪沟)南北两侧各占用绿化带8*8米,移植树木12棵。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发〔201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原则同意你单位占用绿地的申请,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林带现状。
此复。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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