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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贺兰县供电公司申请占用绿地的批复

索引号 640122-106/2019-00232 文 号 贺审服(批)发〔2019〕75号 发布日期 2019-06-13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审批结果公开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占用绿地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贺兰县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占用绿地的申请已收悉,经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城管局人员实地调查,因你单位于金山村陈华路陈家沟(泄洪沟)存在严重防洪防汛安全隐患,为确保更好的为贺兰山葡萄长廊用户可靠供电。需在陈家沟(泄洪沟)南北两侧各占用绿化带8*8米,移植树木12棵。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发〔201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原则同意你单位占用绿地的申请,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林带现状。

此复。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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