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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丝路康养小镇南区(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11640122MB02044255/2022-00065 文 号 贺审服(综)发〔2022〕18号 发布日期 2022-02-07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审批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宁夏绿悦乐享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宁夏程迪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银川丝路康养小镇南区(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称“项目”)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在银川丝路康养小镇南区82#商业楼(负一层进行建设,项目东侧为银川丝路康养小镇南区商业楼(83#,在建),南侧为银川丝路康养小镇南区酒店(80#,在建),东侧为住宅楼(79#,在建,距离项目20m),西侧为银川丝路康养小镇南区停车位,北侧为横一路。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相关设备及设施的安装,在锅炉房内设2台0.7MW燃气热水锅炉用于78#-84#商业楼采暖和生活热水,供热负荷为20000㎡,本项目供热面积为16123㎡,锅炉房占用面积134㎡。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项目建设情况。

2.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污染。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时产生的SO2NOX和颗粒物。

本项目配置低氮燃烧器,采用精确的燃料和风门执行器,执行器为高精度执行器,步进角度可达到0.1%,可最大限度使燃料耗量与负荷精确匹配,节约能源,燃烧效率可达99.9%;由于执行器步进角精度的提高,可使小火位的燃料量和风量减少,燃烧器的调节比大大提高,有利于节能,降低NOX的排放;分级燃烧及燃料再燃技术防止了火焰中出现高氧化现象,高速喷出燃烧头的风气混合气流形成了烟气内循环,从而进一步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烟气经处理后,通过锅炉房新建的1根8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排放的颗粒物、SO2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20mg/m³、SO2≤50mg/m³)、NOX满足《银川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办规发[2020]4号)中“在2020年1月1日后新建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必须低于30mg/m³”的要求。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热水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SS、氨氮等)、锅炉定期排污水和软化制备废水(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TDS等),依托在建工程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污染物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5.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锅炉房隔声、减振等措施,临近环境保护目标边界处噪声值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0.1t/a,每年更换一次。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回收,本项目不进行储存。处置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有关规定要求。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该批复只对《报告表》内容有效,如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规模、工艺、环保措施等发生改变,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动失效。

、项目建设“三同时”环境监察工作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负责。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1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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